婚纱照在给新人们留下永久甜蜜回忆的同时,也让有些新人们记住了特殊的消费维权经历。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提防婚纱摄影的“玫瑰陷阱”。
近来,上海市消保委不断接到婚纱摄影消费投诉,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价外收费,如刘先生反映其向婚纱摄影公司预付了全部摄影费用后,又在拍摄当日额外支付了500元服装费。二是恶意违约,如张女士投诉,其向一家婚纱影城预定了一套婚纱照,并且支付了500元定金,事后店方却以该套婚纱照价格过低为由拒不履约。三是服务质量问题,如王小姐反映摄影公司制作的相片人物面容变形,要求重作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此外,摄影公司延迟交付婚纱影集、在照相化妆时强行推销化妆品、婚纱礼服卫生状况差等问题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拍摄婚纱照时做到:一货比三家,目前经营婚纱摄影业务的影楼较多,服务也各具特色,消费者可以从服务价格、服务规 范、礼服的卫生和款式等方面综合比较服务质量的优劣,选择适合自己的婚纱摄影公司。二不轻易支付“定金”,消费者在预订婚纱照时,摄影公司通常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一旦消费者要求解除约定,定金将不予退还。三与婚纱摄影公司签订由工商局制定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看清合同内的书面约定如服务内容、照片的规格、数量、价款、服务等级、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以便事后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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