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规划局长相继落马,再次为房价攀升与权力腐败的黑色链接佐证。
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因非法收受17家单位(其中15家为房地产商)贿赂钱物200多万元,3月20日站在了被告席上。其前任胡星官至省交通厅副厅长后,仍被查出与昆明某楼盘违规开发有关,仓惶出逃。胡的前任李德昭受贿337万元,退休数月后案发,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曾华上任伊始也曾信誓旦旦,一定要抑制房价,建设好新昆明,未意料最终幽了自己一默。(2007年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据介绍,掌握在规划局手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三大指标,决定房地产项目赢利与否、赢利多少。容积率高一点点,规划红线退一点点,一般人根本觉察不出来,对房地产商来说则可能是数千万的利润。于是,以金弹银弹肉弹摆平规划局长就成了房地产商的不二法门。禁不住金钱物利诱惑的曾华、胡星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规划,做起了双赢的交易,唯有消费者恰恰成了感情被伤害利益被侵夺的群体。
一方面,楼层加高,绿化率降低,绿化景观减少,建筑安装成本是随楼层升高而增加,不仅影响了住房的舒适度也加大了购房成本。另一方面,房地产利润的许多都要用来打点层层官员,且随着房价上升收益增加,贪腐势力对地产项目的灰色期望值也不断提高,“以前三五万元能办下来的手续,很可能官员的胃口已增加到十几万几十万”。最终,都打入了建房成本。从2002年至2007年,与李德昭、胡星和曾华3任局长前腐后继相伴的是,昆明房价一路攀高。
三任规划局长相继落马,似乎是难逃的宿命。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持续狂热,为权力提供了丰足的腐败资源。只要房地产能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增长,哪管什么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加上一些地方主官和分管官员本身就与房地商有说不清的利益瓜葛,也难免对规划局长们的胡作非为持宽纵态度。
房地产业的暴利使手握重权的规划局长成了“香饽饽”,而争相赎买。以一块占地1万平方米的土地来计算,假使容积率是3,意味着可建3万平方米,容积率提高到3.5,则可建3.5万平方米。如果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可以多得1500万元。用来“打点”的几万元与之相比何足挂齿。
更应看到,城市建设规划权尚未与经营权分离,而且权力运行亦未能实现阳光操作,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尽管当官者上任伊始可以信誓旦旦,面对前任的落马起初战战兢兢朝乾夕惕,但在放任的权力和金钱的猖獗进攻面前,仍不得不节节败退,最终把持不住而应声倒地,摔倒在同一个地方。
问题在于,在房地产业类似规划局长的前腐后继,却并非偶然且孤立的事件。“土地爷”的腐败同样有目共睹,在土地发包、竞拍环节肆无忌惮地上下其手。你大可从土管局长们与房地产商称兄道弟过从甚密的关系中,得窥堂奥一二。房管局长可以打着社会公益旗号强拆民宅,交给开发商用于商住楼建设,或者干脆明股暗股,坐收渔利。至于相关部门联手抵制国家降低房价的种种政策限令,其背后总有部门权力利益化和部门利益扩大化的鬼祟阴影。
谁能告诉我,在房价一路飞飙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权力腐败为其奠基?有多少规划局长、土管局长、房产局长前腐后继,“痛并快乐着”?有多产房地产腐败链没有解开?还有多少制度的漏洞急待填平?有多少权力依然暗箱操作急待阳光普照?有多少审批权和经办权急待分离,审批的自由裁量权急待约束?还有多少腐败的死角仍散发着腐臭,而职能部门如入鲍鱼之肆久闻不知其臭?有多少信誓旦旦最终化成笑柄?房地产业还要引发多少官场腐败地震?还有多少腐败的成本成了压弯消费者脊梁的石头?
值得警惕的正是,“无论出了多大的事情,有人进去顶罪就行了,外面仍然要建设、要发展,需要有人做事情,不可能停下来,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政府对这一点都是清楚的”。如果房地产业的暴利依然故我,政府官员依旧走不出政绩的迷狂,肆虐的权力仍然受不到根本的制约,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三任规划局长接连落马的悲剧就不会终结。我们拭目以待,谁将是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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