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探索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的新途径,通过试行“信访代理制”,变群众上访为信访代理员“上访”,积极疏导群众的信访活动,降低信访成本,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
唐山市河北路街道北二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多、不景气企业职工多、外来流动人口多。社区党支部书记高素华说:“他们遇到的不少问题社区无力解决,2005年6月我们在街道支持下成立信访疏导代理站,由信访代理员替他们向上反映问题。”
信访疏导代理站成立不久就遇到一件事。社区206楼前面没有排水井,平时污水横流,下雨天更是苦不堪言,居民打算集体上访。信访代理员代理了这件事,经过努力,房管站派来施工队,不仅挖通了排水井,还一同改造了社区内15处积水地点,解决了大伙儿的心病。这下居民对信访代理员服气了,有事都爱交给他们办。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丰南区稻地镇桥东村。2006年,一家企业在村里征地,发放土地补偿金时引发矛盾,20户村民准备集体上访。村两委耐心做工作,承诺由信访代理员负责向上级反映。后经区、乡、村三级努力,19户群众拿到了应得的补偿金,余下的1户也引入司法程序得到妥善解决。村党支部书记孟祥利说:“过去桥东村是全镇第一乱村。宅基地纠纷,土地出让补偿金发放、邻近企业污染等都有可能成为上访‘导火索’。尝试信访代理后,我们村已连续几年没有发生过越级上访事件。”
唐山市及时抓住来自于基层的这一创新作法,今年在全市进行了总结推广。唐山市委书记赵勇认为,通过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的社会工作者,代群众上访表达诉求,不仅服务方便群众,而且是对解决群众无序上访、建立新的信访机制的有益探索。
为将“信访代理制”规范化、制度化,唐山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群众信访代理制度的意见(试行)》,形成了信访委托、双向承诺;属地管理、逐级代理等一套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信访代理制,从今年起,唐山在市、县、乡建立信访代理服务中心,在市、县职能部门建立信访代理服务站,在村(社区)、企业建立信访代理室。同时,规范了信访代理程序,强调信访代理实行“三级代理终结”,按时限要求进行办理、复查、复核。
据唐山市信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高素质的信访代理员替群众上访,能促进依法、逐级、有序上访,能高质量地解决问题。采访中不少群众说,过去上访常常摸不到门找不准人,现在心由“代理”操、话由“代理”说、腿由“代理”跑、利让群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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