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高层论坛观点综述
6月9—10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学院在杭州共同举办了“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高层论坛。来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现将与会专家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当前,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性、迫切性
1、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压力逐步增大。有专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政府监管面临三大压力:一是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全社会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落实民生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在改善公共治理结构中政府自身建设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2、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有专家指出,行政控制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性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对资源性产品实行严格的行政管制,资源价格偏低,难以反映稀缺程度。比如,水价仅为国际价格的1/3,燃油税仅为美国的1/10、欧洲的3%-5%。许多资源性产品的开发生产成本未体现环境成本。这是高耗能、低效率、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大行其道,粗放性增长方式难以改观的体制根源。
3、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要求。有专家认为,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民生问题的焦点。现行的政府管制体制尚未理顺,监管的强化与监管失灵并存。一方面,政府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设置的监管机构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多头监管、监管无法有效问责等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监管成本越来越大,但监管的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
4、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破除行政垄断、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有专家认为,在现行的政府管制体制下,行政垄断实际上有强化的倾向。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滥用市场力量的垄断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工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因而受到损害。有专家指出,当前,人们对社会领域的公平问题关注比较多,但不能忽视的是,行政垄断、权力寻租造成的经济运行中的不公平问题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更大,它既损害了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率,加大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又以巨大的社会成本为代价,放大了社会领域的不公平。有专家指出,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遏止机制性腐败。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管制有效性的市场基础
1、政府管制有效性的前提,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专家指出,政府管制的基本原则在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要的前提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不是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起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应当客观估计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经济增长方式尚处在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之中;经济增长速度很快,经济增长潜力巨大,但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着比较突出的机制性缺陷;商品市场发育程度比较高,但要素市场化改革及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滞后,行政控制下资源要素价格的人为扭曲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应当把市场化改革尽快推进到资源要素领域和国有垄断行业。
2、正确处理政府管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有专家指出,应在国有垄断行业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管制者的角色不分,是监管失灵的重要原因。首先,它使引入竞争和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举步维艰;其次,独立高效的监管机构难以产生;再次,不利于建立规范的反垄断制度。为此,规范政府管制,重在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专家指出,推进国有垄断行业改革,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把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设计国有经济布局、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微观管理和微观管制。
3、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尤为重要。有专家指出,我国垄断行业,在存量改革上,由于行业自身利益的局限,往往缺乏改革的动力。因此,引入民间资本的竞争效果会更好。我国民营经济名义上可以进入法律未禁止的领域,但事实上还存在着“玻璃门”现象。应当尽快采取各种配套改革措施,使发展非公经济的“36条”落到实处。
4、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进程。有专家认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迫切要求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能够刺激企业经营者加强管理,创新技术,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此,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逐步缩小政府定价商品的范围,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在不同行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合理流动,使资源要素价格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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