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张崇防 朱林)宣称中国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的中共在其一份重要政策文件中,宣布允许约7.5亿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19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正式授权农村居民向其他个人或公司流转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份政策文件是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一周后公布的,被认为是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30年前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户承包属于集体的土地,它也因此被视作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延续至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管确保了“耕者有其田”,但也造成了土地过于分散和地块过于狭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的最低要求,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难以适应中国粮食安全的需要。
“中国农村发展的确面临着一些绕不开的问题,小农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现。”中国社科院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贵告诉新华社记者,现有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农产品市场风险较大,食品安全监控相对困难,也不利于动植物疫病防治。
据长期跟踪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介绍,户籍在农村的居民有9.5亿,实际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每年居住半年以上的)为7.5亿,进城务工并且每年在城镇中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为1.4-1.5亿,连同其家属大约2亿人。
受长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特别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富余、一些农民丧失土地、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等都是中国面临的与土地有关的问题。
此间观察家指出,中国现有经济增长模式已达到极限,若不进行新的改革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改革的焦点之一就是通过政策手段适度“整合”条块分割的被承包到户的土地。
“‘三农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与土地承包的现状有关。”李成贵说,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能够解决部分问题,但如果不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就很难真正建成现代农业。”李成贵说。
这位专家的观点在有“中国蒜都”之称的山东金乡得到了印证。全县80万亩可耕地中的70万亩种植了大蒜,初期虽然实现了一定的产业化,但因土地未能有效流转,农民单打独斗式的生产模式制约了这一产业的发展。
县委书记曹景群介绍说,近年来,当地农民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式入股成立合作社,建起了1200座大蒜冷藏库,在产业化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大蒜年产值已占当地GDP总量的近20%。“我们站在了一个新起点上,应该好好再动一番脑筋。”
在中国的其它地方,当地农民也在实践中探索出各类土地流转模式。安徽、甘肃、江苏等地农民创造了“股份+合作”模式,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合作形式进行集约生产、按股分红。广东省的一些地方则允许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与此相对应,农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大量涌现。统计显示,仅2007年下半年,在全国工商机关新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就达26397户,成员共计35万户,成员出资总额共计159亿元。仅安徽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去年就已达5379家,比上一年增长31%。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所应发挥的作用是有效引导和提供各类服务,包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而维护双方利益。”李成贵说。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望大范围加速流转、农民合作社更多出现的当口,也有一些网民担心“新土改”会让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失去生存之根。
“目前有迹象显示,那些拥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人,在土地的流转中得到了好处,而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只是得到了暂时的好处。”一位名叫“农家子弟”的网友在新华网上发贴说。
“新的土地政策如果没有健全的法规相配合,必会产生很多矛盾和冲突。例如,房地产商有可能因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而开展新一轮‘圈地运动’。”这位网友就此建言说: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保护弱势群体,维持公平交易,保障农民最低生活水平。
“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新公布的政策文件均显示了中共进行农村改革的意志和决心。”李成贵说,“但这只能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将在政策的指引下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