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8年11月11日)
胡锦涛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敬爱的刘少奇同志诞辰110周年,深切缅怀他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建立的历史功勋,追思和学习他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同心同德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刘少奇同志的光辉业绩、崇高风范、高尚品德,永远铭记在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心中。
刘少奇同志出生于湖南宁乡一个农民家庭。在他的青少年时期,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欺凌和封建势力的腐朽统治,中国已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正处在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中华民族正处于救亡图存的关键时刻。刘少奇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立下拯救民族于危难之中的远大志向,积极投身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斗争,奋起响应五四反帝爱国运动,接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走上探索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道路。1920年,他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夏,他赴俄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信马克思主义“确实是真理,确能救中国”;同年冬天,他由青年团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成为我们党最早的党员之一。从此,刘少奇同志就把毕生精力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深爱的祖国和人民。
刘少奇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了一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丰功伟绩,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
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和主要领导者,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杰出代表。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他参与领导安源工人运动、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武汉工人夺回英租界的斗争。大革命失败后,刘少奇同志坚持战斗在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北平、天津、哈尔滨等地。他坚持从实际出发,独立思考,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党内“左”倾错误进行坚决斗争。他参加了中央红军长征,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上坚定支持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主张。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党中央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并派刘少奇同志前往民族救亡浪潮高涨的华北地区。他领导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党在华北地区的组织,成功实现党在白区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巩固和发展了党领导的一二九运动的胜利成果。
刘少奇同志是华北、华中抗日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和领导者。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曾在三大战略区独当一面地开辟根据地和领导工作。他坚决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卓有成效地领导了华北抗日根据地和山西新军创建工作。他组织创建华中抗日根据地,出色完成党交付的发展华中的重任。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同志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陈毅等同志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为把新四军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铁军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受毛泽东同志委托,统一山东党政军领导机构,调整策略方针和各方面政策,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迎来大发展的生动局面。
刘少奇同志长期担任我们党的重要领导职务。1931年,他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43年3月,他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此后20多年,他一直工作在党中央领导岗位上,成为毛泽东同志的一位主要助手。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出科学概括,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正是从这次代表大会起,我们党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在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适时作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作出了卓越贡献。解放战争时期,他以很大精力参与领导土地改革运动,指引亿万农民彻底摆脱几千年封建土地制度的剥削压迫,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力量和群众基础。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刘少奇同志对新中国经济构成和发展道路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设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绘制新中国建设蓝图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他领导建立华北人民政府,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新中国成立前夕,他率领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为建立新中国争取了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
刘少奇同志是新中国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创立者之一。新中国建立初期,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悉心指导土地改革运动。他潜心研究合作社经济问题,大力倡导农民组织供销合作社,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对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持起草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为新中国宪法制定和实施作出了奠基性贡献。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出发点。”他先后主持召开5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109次常委会会议,用很大精力来建立健全这个崭新的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等等。他主持制定一大批重要法律,对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者之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他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先后担任党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筹备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他召开数十次座谈会,为制定八大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的八大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基本建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明确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强调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高度重视由分配和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由官僚主义作风引发的干群矛盾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见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他响应毛泽东同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深入农村、工厂开展调查研究。他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对面临的困难作出清醒而充分的估计,提出战胜困难的有力措施,为我国经济走出困境、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付出了大量心血。刘少奇同志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提出许多指导意见,大力倡导试办托拉斯,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改革物资管理流通体制,这些重要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反映了他的远见卓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