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王敏、林红梅)为促进出租车行业组建工会工作进一步落实,维护出租车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部署推进出租车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工作。
据了解,目前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70%,存在着工会组建率低,职工入会率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全总要求各地工会充分认识加快出租车行业组建工会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出租车行业组建工会的基本思路。各地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的组织制度推进出租车行业组建工会工作。
全总表示,鉴于目前一些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较为健全的交通工会、建设工会等产业工会,具有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工会的职责,为此,在区县以上城市不再单独组建出租车行业工会。对已经组建的出租车行业工会,将其纳入城市交通工会或建设工会领导。
针对出租车企业“空心化”问题,全总指出出租车公司凭借政府特许经营权设立的“空心化”公司,虽然不是真正的投资者,但却是合法的经营主体。这种产权归属的不明确,导致出租车企业与司机之间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各地工会在推动本地区建立出租车企业工会时,应认真调查研究,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不断创新组建企业工会有效模式。
全总指出,出租车企业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重点推动以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确保职工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出租车司机的合理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以理性、合法的渠道反映利益诉求。
全总表示,各级工会要从推动企业和全体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入手,规范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出租车司机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精神文化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全总指出,各级工会要摸清本地区出租车企业职工队伍和组建工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把尚未建会的出租车企业纳入组建工会的计划,抓住有影响的出租车企业作为突破口,切实提高企业工会的组建率和出租车司机的入会率,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力度。
针对出租车行业以司机为主体的普通职工多、管理人员少的特点,全总指出,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以真正体现会员意志,确保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人员进入工会委员会。
对个体出租从业者,以区县为单位成立“个体出租车工会”,受区县总工会领导,接受上级产业工会工作指导。区县“个体出租车工会”筹建期间经费有困难的,由所在地方总工会予以补助。
全总要求,加大城市交通工会、建设工会等产业工会对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督促和指导的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畅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