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军区政治部昨天发布消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近日发布《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国防奖学金是指军队为鼓励和资助国防生完成学业,在签订有培养国防生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
据介绍,国防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构成,从2008年9月1日起由原来的每人每学年5000元提高至1万元。其中,学杂费5000元,生活补助费5000元。国防生学杂费由驻签约高校选培办会同挂靠单位财务部门与签约高校结算;国防生生活补助费由驻签约高校选培办按照每学年10个月(7、8月不发)逐月平均发放给国防生本人。
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以享受国家、签约高校等设立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徐豪杰 蒲永伟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