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朱继东)当前在我国一些地方干部选拔中,由于“亲情票”、“关系票”等因素的干扰,使民主投票的公正性受到很大影响。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近日参加中央党校轮训班的山西省长治县委书记常光明,在研讨中提出的“多选一”差额推荐办法赢得大家赞许。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民主推荐,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是指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提拔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方法和活动;民主测评,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程序和重要方法。通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让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自己拥护和信任的领导干部人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这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严格执行和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民主测评的方法,对于拓宽选人视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对于准确识别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起着重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但是,正如常光明所讲到,在具体的推荐和测评中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是由于受各种利益关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少人在投票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亲情票”,天然的亲情关系难以摆脱,肯定要投;其次是“关系票”,有利益关系、人情关系并且是人家打了招呼,碍于情面,肯定要投;最后才考虑投“工作票”,也就是不少人把真正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放在了第三位予以考虑。这一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分散了实绩突出干部的得票率,使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往往存在“民意失真”,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发展。
程序决定结果,方法决定成效,常光明创新提出了“多选一”办法并付诸实施。去年以来,长治县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增多推荐名额,破除了等额推荐非此即彼的选择,降低了“亲情票”、“关系票”,提高了“工作票”的得票率,增强了民主推荐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收到了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是:一个职位要设三个推荐名额,两个职位要设五个推荐名额;三个职位以上要设两倍以上的推荐名额。这样一来,投票人在考虑了“亲情票”、“关系票”后,还有投“工作票”的机率。而最后是取几名被投票的候选人中得票最高的当选,自然就平衡掉了“亲情票”、“关系票”,这样的追求公平的做法自然赢得大家赞许。在去年8月推荐三名乡镇党委书记和城建局局长人选和今年9月选拔部分县直中学正副校长工作中,长治县实行了差额推荐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实际突出干部的得票率,增强了干部推荐工作的真实性,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同。
县委书记虽然“官儿”不大,但权力不小、位置重要。自古以来,就有“郡县治则天下安”的说法。正如大家所共知,县里任免干部,县委书记的作用可谓“一言九鼎”。尤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当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今天,作为一县“首脑”、“当家人”、“掌舵手”的县委书记,肩负的责任自然十分重大。因此,县委书记能否在选拔干部方便做到公正,决定着一个地方吏治风气的好坏。长治县在干部选拔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进行积极创新,敢于自己给自己带上“紧箍咒”,采取“多选一”办法选拔干部确实需要智慧和勇气。
据了解,不仅一起参加轮训的500多名县委书记中不少人对长治县的“多选一”办法十分认可,而且在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座谈会上,常光明的发言汇报也得到与会者的肯定和赞扬。人们普遍认为,“多选一”办法抓住了问题关键所在。我们期待这种办法能在更大范围得到推广应用,使得我们的干部选拔更加科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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