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于26日发出《关于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年底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强调,要重点查处企业改制中侵占国有资产、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中发生截留、挪用、侵占行为的案件,工程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的案件,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乱收费、商业贿赂的案件,违法排污、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等。
《通知》要求,要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参与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来;要深入群众,摸清本地区本部门真实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查办的案件,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要把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对查实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人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李保林 王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