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防止权力和资本结合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侵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选择
2008年是中国社会的多事之年。 这一年中,多起激烈程度升级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次次地敲击着人们的心灵。
在深入探究这些重大事件背后的原因之后,公众逐渐将目光集中于几个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权力与资本结合已经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部分干部对群众的呼声麻木不仁,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积累、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大事件后的干部问责需要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问责制应对干部的日常行为形成硬性约束;重大事件善后措施中的“民主协商”程序应该前置,在事前充分消解矛盾爆发的可能性,等等。
随着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认识的深化,随着公开透明的舆论监督氛围逐渐形成,社会各界越来越有条件对改革方向、存在阻力及改革焦点等形成共识,这将有力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延伸。
群体性事件多发瞄准“权金化”
在2008年,由于信息公开及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强,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关注,成为推动社会反思的重要平台。
在受人关注的“涉政公共事件”背后,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一些地方发展中存在“权金化”倾向,违背了科学发展的标准,侵害了群众利益。同时,一些干部长期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呼声,导致矛盾不断积累、激化。
6月28日,因为一个女学生的死亡,贵州发生瓮安事件,160多间办公室、42辆警车等交通工具被烧毁,150余人受伤;7月19日,云南发生孟连事件,2名群众死亡,41名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9辆车辆损毁。11月,甘肃发生陇南事件,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
“群体性事件的激烈程度比以往大大升级了”,历时四年专项研究群体性事件的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单光鼐说,“这一方面缘于信息传播手段的多元化和人民对自身权利的认知能力提高了,一些以前能够捂住的事情被掀开了盖子;另一方面,也说明矛盾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以高破坏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单光鼐将瓮安事件看作是一个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因为它是由一个偶然性较大的小事件引发,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引发群众不满,导致多年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和民怨从这一小切口喷出。
媒体对这些事件真相不遗余力的探究发现,在瓮安事件的背后是当地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的普遍化,是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是社会治安恶化、社会管理失控、公共服务缺失,更是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的紧张。
而透过孟连事件,人们也看到了官员和橡胶企业之间存在一个伤害胶农利益的利益共同体,以及当地干部对群众要求的漠视和粗暴的工作态度。
一系列现象将矛盾的深层原因指向了“权金化”:一些地方部门与民争利、官商勾结,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干部长期生活于官场“小圈子”,缺乏对老百姓的基本感情,不作为、乱作为,将鱼水关系变成了水火关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群体性事件破坏性升级,不是因为老百姓的诉求多了,而是由于一些干部的责任心少了。为什么干部的责任心少了?因为他们的利益不是与群众,而是与投资者和官场联系在一起的。看到了这一点,也就看到了矛盾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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