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4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月13日,新疆2008年十大法治事件新鲜出炉。
此次评选出的新疆2008年十大法治事件分别是:自治区公安机关果断处置“三股势力”针对北京奥运会制造的系列恐怖事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有法可依;2.1亿元落实《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农牧民领证家庭奖励政策;实施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自治区流动人口管理实现重大转变;和田“法治进乡村”、哈密“法治进社区”经验在全区推广;自治区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自治区首个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立;自治区依法纠正执法部门越权设定经营性运输范围、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幅度行为。
评选活动自去年底开展以来,新疆全区各行业、各部门认真搜集、整理上报了涉及2008年立法、普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事件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