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机构网消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新消息,又有8省(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分别是:黑龙江、内蒙古、湖北、安徽、西藏、海南、青海、新疆。
此前,上海、重庆、陕西、河南、宁夏、云南、吉林等7个省(区、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获批,并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
《中国周刊》2009年1月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