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当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熊振林杀死8人后潜逃。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2月9日拍摄的法庭公开审理现场。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2月9日,公开审理后,熊振林被押解出法庭。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杀人恶魔熊振林案终审将于今日(27日)上午9时在随州市中院公开开庭,最高人民法院也将派员从北京赶来参加旁听。
今日终审有无可能如一审时一样,当庭下达判决?有法律人士称“不会”,分析理由是,即便是在今日庭审时,合议庭法官能够作出裁断,但仍必须提交高法审判委员会进行表决。但由于终审是在异地进行,而审判委员会成员无法一一赶来,该表决难以在庭审现场作出。
在熊振林死刑上诉案开庭公审的同时,被其残忍杀害的8名受害人家属索赔案将于今日开庭审理,庭审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因熊振林无法出庭,而包括其舅舅在内的亲属都不愿当其代理人,法院决定缺席审理。
辩护律师称熊振林求生欲望强烈
终审庭审前一天,熊振林案的辩护律师刘贻荪、朱建刚决定前往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他。昨晚,记者采访这两名律师。他们告知,熊现在的心情已经平静许多,但晚上仍是睡不着觉,谈及对其生前最怨恨的前妻时,他竟深深埋下头去,似隐隐抽泣。
记者:熊上诉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
律师:他说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相继向相关部门递交5份上诉状,坚定表示要求上诉,目的就是借二审开庭再充分阐明自己请求判处死缓的理由。
记者:从案发被擒以后,明显感觉熊振林有求生的欲望,但他杀人时并不是这样。
律师:熊认为在管教干警的感召下,认识到活着真好,他说想活下来,为国家多作“贡献”。
记者:一审法院当庭宣判时,他怎么想的?
律师:他说宣判时自己心里很平静,没有惧死的感觉,现在求生的想法却非常强烈。
记者:他还有哪些求保性命的想法?
律师:有啊,他还想到要去北京找“中央大人物”,主要是叫他母亲和舅舅上北京求情保命。他还告诉了我们其母亲的联系电话,请我们开庭时告诉他妈和舅舅去北京跑一趟,可能是想在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时能够手下留情。
熊振林给省高院领导的信
尊敬的省高院领导:
你们好!我叫熊振林,家住随州洛阳镇街道,因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2月9日被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尊敬的领导,我自感罪行深重,给受害人的家属带来了深重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我愿意认罪,请求给我改造机会。
我曾一度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后来在看守所领导和室友的感召和谈心下,认为人活着是一种幸福、人活着真好。同在一个太阳下,一个蓝天下,对党、对国家、对社会作一点贡献,尽一点力也是一件幸福和光荣的事。人活着,其实也是一种快乐!
我年轻,才35岁。我会烧电焊,车床也会一点。我会开拖拉收割机。我会在劳改农场劳动一辈子,做一点贡献。
诚恳地乞求党和政府判我死缓,给我一条生路!
党和政府能给一条生路,本人感恩不尽,将在以后的劳动中让灵魂得到鞭打,心灵受到洗礼,重新做人!
如果认为我罪行深重,不给机会,我也认罪,并愿意把有用的肝和肾损给有需要的病人,作点贡献!
请领导恩准!请求高院再次开庭,给我一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