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一篇关于信访工作的稿件。其中,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李竹红说到一个情况发人深省:公安部有一位领导曾经做过调查,结果发现,信访群体中没有一个是科级以上干部亲属,包括村主任的亲属都没有。
由此我还想到“两个80%”:李竹红在这篇专访中说,上访群体80%都是农民;国家信访部门负责人曾说,“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有道理的”。这“两个80%”和“信访群体无干部亲属”实际上告诉我们:上访往往是社会最基层、最弱势群体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自我维权行为。这种状况更提示我们,在不少地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要求,并没有落到实处。
“就地解决问题”是一个重要工作原则。基层是民情民意“窗口”,群众有什么困难,对什么事不满意,都会在基层最先反映出来。此时,问题也好,矛盾也好,都最容易解决,最容易化解。否则,小问题就可能变成“老大难”,波及社会,影响稳定。故而我们反复强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却屡屡看到,有些问题尽管并不大,有些事尽管是非曲直明白,既应该解决,也不难解决,但就是无人去管,搞得不少基层群众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层层上访。
我们不能总是“依靠社会影响解决问题”。如今,“媒体曝光或网上议论—领导批示—解决问题”,也几乎成了一种模式。这至少表明,有些干部干事情并不是真心对人民负责,而是“对上负责”。其实,这也不是真“对上负责”,不过是对能决定自己官帽子者负责。实际上,只有真正把为人民服务化为内心自觉,才能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问题能解决则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则作出解释,然后想方设法解决。
我们不能再仅仅靠干部的良心“就地解决问题”。责任心要靠问责制保证,对不作为者及时问责,“各负其责”才不会成为口号。同时我们还要强化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使基层干部不敢懈怠。
我们不能再让群众的评判“无足轻重”。“就地解决问题”成为难事,根子就在于官能管民,民难管官。干部工作好坏,大半靠上级认定,小半靠自己“总结”。群众怎么说,难以左右其荣辱升迁。如何在干部考核任用中更多增加民意分量,使群众的评判有权威性,是件亟待解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