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李卓等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卓,女,1963年11月生,汉族,湖南涟源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资源管理处处长,拟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林开榕,男,1963年12月生,汉族,福建尤溪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工作处处长,拟任深圳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俊,男,1964年10月生,汉族,广东湛江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610办公室调研指导处处长,拟任深圳市打私办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09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429房,联系电话:12380、82106316,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