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6月9日电(记者王立彬、黄毅)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推进一些基础性制度变革,尤其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使农民获得土地收益权和财产权。9日在蓉举行的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表示。
农房拆迁改造八大怪状
半月谈记者根据调查采访,将这些跑偏怪状归纳如下:
怪状一:圈地卖钱,中饱私囊
去年,半月谈记者在安徽省凤台县钱庙乡钱庙村采访时看到,这里道路两旁成片的良田上,一幢幢上下两层的房屋拔地而起,工地上机器轰鸣,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路边的公示牌上介绍,这是凤台县批准的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总占地面积300多亩。
半月谈特稿:聚焦农房改造“跑偏”怪象
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集中居住、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近几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惠农利民的好举措接连出台,许多农民因此得到实惠,住进了新房,改善了居住环境。然而从半月谈编辑部接到的来信、来电,以及半月谈记者的调查采访情况来看,这些惠农政策跑偏走样的也绝非个别,其主要症结在于,一些地方上马的工程、项目,偏离了中央政策惠农利民的初衷,违背了农民自愿自主的原则,变成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捞钱工程,最终的结果,非但未能惠农,反而坑农不浅。
新华网太原6月14日电 题:莫让不良作风侵害农民“命根子”
新华社记者王炤坤、崔浩天
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是农村民生能否得到保障的首要问题。记者近日在山西省某市旁听市领导“大接访”活动时深深感到,干部作风对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十分重要。
一次接访活动,事先并没有指定主题,来自4个不同县区的4批次群众事由竟然共同指向农村土地问题,有的是没有处理好重点工程用地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引发民事纠纷,有的是村干部涉嫌侵占集体土地问题,还有的是修路补偿款落实不到位、存在挪用和截留问题……
有一个村的土地被修公路征用,公路部门按照每亩地3198元给予补偿,然而村干部发到村民手中仅有每亩300元至500元不等。一个农户被占了0.2亩一类耕地,却只得到50元补偿款。
这些占地纠纷、补偿不公、非法占地问题的背后,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成了焦点。
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土地纠纷将在农村长期存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大量农民工返乡后对土地提出了新的诉求;为保增长、保民生,中央和地方都集中新建一批重点工程,对新增建设用地提出了要求。时艰之下,作为农民“命根子”的土地更能凸显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作用。
解决好土地问题,要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靠政策引导,靠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找好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平衡点。
解决好土地问题,需要基层干部转变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能与民争利,更不能为一己之利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农村干部作风的底线。纪检部门应当对少数以土地谋私、侵害农民“命根子”的党员干部做出及时、严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近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了“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山西省还要求机关干部到基层为群众解忧、为企业解难。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在深入调研、体察民情、排解民忧方面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