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前,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汤平的女儿汤蕤蔓民族成分被改成土家族,并申请了少数民族加分。后来重庆查出31名虚假少数民族考生,汤平承认是手下工作人员“出于好心”修改了其女的民族成分,承诺将向招办退回或者放弃女儿的民族加分申请。(据6月26日《成都商报》)
报道中说,这位副县长表示是工作人员“好心办成了坏事”,“自己平日工作很忙,此前对这些并不知情”。
好一句“好心办成了坏事”,活脱脱勾画出了副县长的百味杂陈。但笔者却觉得,对于擅自更改民族以达到考试加分目的的这样行径,用一句“好心办坏事”是解释不清,也推脱不了的。就算是真有这样的“工作人员”(给领导和领导女儿更改民族都不提前告诉一声),那作为当事人的副县长也不能用“好心”来为这种行为定性:这算哪门子“好心”?是扶老奶奶过马路的“好心”,还是资助贫困生的“好心”?
连这“好心”的性质都搞不清楚,就匆匆忙忙将板子拍给手下工作人员,此中滋味真是耐人寻味。在这位副县长的价值评价体系中,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将领导干部及其女儿的民族加以更改,从而达到高考加分的目的竟然是“好心”,而“坏事”呢,副县长没有明确指出,不知是指破坏了公平、公正原则还是指现在的这“一地鸡毛”。
所以,“好心办坏事”这样的说法更像是在侮辱群众智商。它既不符合常识,更使得一场严肃的行政问责事件沦为一场滑稽的“官场解压术”,即使真有如此迫切为领导服务的工作人员,即使这样的服务人员真能在不惊动领导本人的情况下成功将领导及其女儿的民族更改,那这个工作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由领导本人一句“好心办坏事”而看似批评实则爱惜地混过关去。
干部破坏公平,以权力为自身谋求利益,这已经令人震惊。可如果在事发以后还能以一句“好心办坏事”成功脱身的话,那就让人在震惊之后徒留寒心了。为什么?这是因为如果“技术含量”如此之低、明显混淆了公与私界限的理由也能理直气壮地公开发表的话,那置群众的智商于何地?
“好”和“坏”都分不清,何以服众?给别人的孩子造假加分就是违规,给您的孩子虚假加分就是一片“好心”?(李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