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王新宪]各位领导、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自强与助残活动,胡锦涛、江泽民等领导同志曾经亲自为反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自强之歌》撰写序言,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性,高度评价了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优秀品质和模范行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殷切希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
第四次全国自强和助残表彰大会是对六年来自强与助残活动的一次总体检阅和回顾,更是一个面向未来、持续发展的新起点,是在新的征程上催人奋进的号角。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表彰大会以后,我们将组织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报告团赴部分省市进行巡回报告,让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扶残助困的人道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奋发图强,积极投身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更好地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的新发展,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基础,同时,推动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广大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