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法治的标准要让老百姓读得懂、看得见、够得着
□法治指数发挥了指引作用,通过它来找问题,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群众不满意的地方
日前,浙江杭州余杭区第二次发布法治指数,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
一个地方的法治水平如何衡量?有没有可量化的标准?这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现实课题。去年,余杭首推法治指数,使法治评估由定性评估转向定量评估,赢得一片喝彩,同时也遇到一些质疑。人们担心,这可能是“作秀”、“自我贴金”,恐怕是“炫耀政绩的形象工程”。
人们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法治试验田”不作秀,靠实践来说话,靠自身价值来说明。
避免作秀,衡量法治的标准要让老百姓读得懂、看得见、够得着。法治是一个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社会方方面面。与自然科学的精确和量化相比,社会科学引入数量化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挑战。用指数、指标衡量工作,最容易出现“专家自说自话,百姓说不上话”的现象。归根到底,党和政府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法治是否完善,老百姓感受最真切,也应该最有发言权。余杭的试验,让老百姓打分,加大群众评价的权重,表明对民意的尊重。只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指数才能科学反映法治真实水平。
避免作秀,关键还要看政府如何对待打分。两年两个指数,都是70多分,让人比较放心。相比之下,一些地方一搞民意测量,就是接近满分,很难有说服力。令人欣慰的是,余杭的各部门在分数面前,眼睛不是只满足得到的70多分,而是盯住那失去的20多分,找出法治建设上的“软肋”。党委和政府通过法治指数找问题,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来加强改进工作。法治指数发挥了指引作用。这种出发点和着眼点就很值得赞赏。据说,通过推行法治指数,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大大提高,行政官员开始习惯平等地跟百姓在法庭上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