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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指出,加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在新时期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客观必然性,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黄金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高发期。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因就业、劳动争议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利益格局调整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热点、敏感事件频频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处理难度加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幅度增多的态势更加突出。 王胜俊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深刻认识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把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摆到重要位置。要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靠各级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参与,通过广大法官的艰苦奋斗、不懈努力,推动法院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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