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交委近日印发了首个《广州市公共汽车安全标识设置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定了广州市公共汽车内安全锤、紧急出口等安全标识的基本技术要求、尺寸、样式、内容和安装位置。其中,将按车辆载员人数配置安全锤最低数量,从5个到11个不等。
广州市交委要求各公交企业按照《指引》的要求,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公交车内各项标识的设置。各企业公交车辆安全标识的设置情况,将纳入今后对公交企业“两率”的检查内容。
安全锤防盗绳不得短于60厘米
《指引》规定,安全锤的锤头必须是钢质实心结构,锤头顶尖锥度应等于或小于60°,锤头硬度必须在HRC50-60度范围之内,锤头尖与锤柄的轴线距离要大于6厘米。而防盗用的安全锤锤柄与底座间相联的细钢丝绳的长度应不少于60厘米。
在安全锤与底座的连接处应粘贴“紧急时使用”字样的警示标识,所粘贴的警示标识不能影响安全锤在紧急情况下的取用。安全锤应安装在窗柱适合取用的位置。《指引》还要求,安全锤的数量要根据车辆最大载客量配置,并均匀分布,从5个至11个不等。
应急出口标识:明确粘贴位置
针对很多乘客提出的“公交车出现紧急情况时,安全锤应该敲在什么位置上”的问题,《指引》专门作出规定。这个标识叫应急出口标识,是紧急情况下使用安全锤敲击玻璃的位置示意。标识为白底红框图形,尺寸为17.5厘米×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