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8月13日电(记者蔡祥荣)云南省13日全面启动姚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建补助资金达6.25亿元。云南省将确保于2010年春节前让受灾群众全部搬进新居,2010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当日,云南省举行“7·9”姚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据云南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评定,“7·9”姚安地震共造成云南楚雄、大理2个州10个县80.6万人受灾,地震还造成大量民房倒损,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
云南省省长秦光荣说,目前,姚安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应急抢险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将全面进入恢复重建阶段。恢复重建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确保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到县”的原则,遵循整体规划、提升基础、培植产业、谋求发展的思路,将恢复重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把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加快民房建设作为恢复重建的两个重点,确保2010年春节前受灾群众全部搬进新居、2010年上半年以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地震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据介绍,姚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总盘子为6.25亿元,其中,中央支持5亿元、云南省级安排1.25亿元。此外,受灾各州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恢复重建。在恢复重建阶段,要继续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重中之重,逐户检查核实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粮油、蔬菜、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
同时,要把加快推进民房恢复重建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确保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全面按期完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屋倒塌或损坏严重需恢复重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经修复加固可以入住的,平均每户补助900元。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受灾群众受损情况,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确定,不能搞平均分配。要加大对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贷款支持力度,实施好住房信贷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