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是批阅文件常用的字眼,在通常的公文处理中也很常见。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这种回复方式,既不表明态度,又不解决问题,恐怕不妥。
据最新报道,宁波鄞州区已就此事做出回应,要求工作人员吸取教训,严禁在受理件上批注“已阅”字样,要真正使区长信箱成为党和群众沟通的桥梁。这样的态度,才是群众欢迎的。当然,我们克服的不仅仅是“已阅”之类的“官腔”,更是那种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的“衙门气”。
(余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