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崔静) 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8日发出通知,要求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相关要求重新申请换发新证。
通知指出,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在线填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换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换证申请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