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3日电 日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肖建华等5人故意伤害案、卢小强等6人聚众斗殴案依法提起公诉,指控上述被告人在今年6月26日韶关市旭日电子玩具厂发生的员工斗殴事件中,无视国法,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后认为,这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周刊》2009年9月第4期:在商场影院内吸烟一律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