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莫要抽烟了哦,昨天有两个美女遭拘留了。”昨日下午,在成都盐市口新中兴商场“禁止吸烟”标识下,一顾客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烟,卖饰品的李小姐连忙提醒道。
就在1天前,锦江公安分局的警察与锦江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到新中兴商场联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到商场2楼买衣服的美女小康和小蒲因抽烟被抓了个现行,两位美女顾客将被行政拘留5天。同日被拘留的还有春熙路尚美城一位业主的父亲。据悉,这3人成为2009年新《消防法》实施后,锦江区拘留的第一批烟民。
警方宣读对商场吸烟女子的拘留处罚决定。
看到记者的镜头,美女们将头埋下。
“不要问了,她们不愿意说。”昨日下午3点过,锦江公安分局人民东路派出所院内,两位白衣女孩在民警带领下,一路小跑钻进驶往拘留所的警车。看到记者的镜头后,烫着时尚金色长卷发,穿白衬衣、牛仔背心和热裤的“80后”美女们将头深深埋进了膝盖。
记者注意到,这两位女烟民都只有20岁上下,一位个子较高,容貌清秀,另一位五官也很靓丽。她们就是小康和小蒲。前日上午10点55分,她们像往常一样到新中兴2楼逛服装铺。两人怎么也没想到,夹在指间点燃的香烟,竟会把她们送进拘留所。
人民东路派出所民警说,22日上午10点过,在派出所和锦江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中,正在新中兴广场211商铺内吸烟的小康和小蒲被抓住现行。
对事发后的感受,20岁的小蒲和23岁的小康都不愿多谈。据介绍,她们均是外地来蓉人员,目前无业,租住在武侯区等地,事发当时,她们正在服装铺里看衣服。
听禁烟宣传商场各店主反应不一
“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重庆有人在商场抽烟遭拘留,没想到我们身边也有。”顶着细雨来听警方宣传禁烟法规的新中兴某店主刘小姐摇着头说,新中兴由于商铺众多,一直是防火重点单位。“我是在新中兴卖包包的,保安对抽烟管理之严,每天都要来检查几遍……”
在听了警方介绍防火知识后,刘小姐忙不迭地表示,开完会就回去跟同事们宣传,尤其是以后看到顾客抽烟,更要晓之以理,“都有人遭拘留了,还不引以为戒?”
听完宣传,有部分市民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抽烟被拘留是不是过重了?”另外,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抽烟,究竟由谁管控?“是否需要每天有专人盯着看?”
据介绍,在盐市口和春熙路等商圈,像新中兴广场这样的店铺集纳式商场特别多,如泰华、九龙等,由于人流众多,店铺密集,所售商品又多为服装、包包、假发等易燃品,对消防安全的要求很高,而这些商场的顾客,女性居多,女烟民也较多。
违法吸烟者最高罚款500元拘5天
锦江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小蒲和小康被送进拘留所,也正是依据了这一条款。
通过消防部门提供的一组数据,记者看到,女烟民被挡获时,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摄氏度,中心温度为600—800摄氏度,该温度达到甚至超过了某些易燃物燃点,“在火灾中充当起火源的作用,极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国庆安保的大前提下,为维护公共场所安全,相关部门将对违法吸烟者实行严惩。
昨日被执行行政拘留的还有42岁的杜先生,他是春熙路尚美城一业主的父亲,前日下午,他被发现在铺面门口的凳子上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