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27日电(侯耀团)今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通过组织和参加观摩庭审,促进公诉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公诉工作水平,增强公诉队伍素质。
河口区检察院借助邀请省院、市院及其他县区院公诉业务骨干参与观摩庭审、进行评议,一方面将出庭干警的积极性全面调动起来,在庭审中发挥出最高水平;另一方面在庭审后认真听取业务骨干对庭审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加以吸收,改进今后的庭审工作。
河口区检察院还将组织观摩庭审与公诉一体化结合起来,以实现全市资源共享、左右互动。通过观摩东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和市里其他区检察院移送管辖的案件庭审,还可让东营市检察院随时了解河口区检察院公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保证办案质量。
目前,庭审现场已成为河口区检察院全体公诉干警的实战与培训基地。庭审观摩前有针对性地分析出庭预案,庭审后认真总结,进行庭审评议,介绍观摩感受,突出实战练兵效果。
垦利县农业局原局长孙荣文贪污案系东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2007年9月,孙荣文以向上级部门协调关系为名,从垦利县垦利镇套取农业开发资金40万元,后采用欺骗手段占为己有;胜利石油管理局仙河社区管理中心物业二公司光明小区管理处原经理王泽胜贪污案中,被告人王泽胜利用担任东营市仙河暖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3.58万元。河口区检察院公诉科新干警殷红参加了这两起案件的庭审,仔细揣摩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举证、质证、答辩过程,发现王泽胜贪污罪的主体认定是关键,看似简单的问题在举证予以证实时却要大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