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
任弼时
我想讲的是土地改革〔259〕中的几个问题。这是几个重要问题,但不是土地改革的全般问题。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都获得很大的成绩,在广大解放区内掀起了热烈的群众运动,已经或正在彻底消灭中国存在几千年的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使千千万万的中国农民翻了身。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民运动,也是我们今天战争能够胜利发展的基础,是帝国主义和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所最为惧怕的。去年九月土地会议〔260〕,全般的讨论了土地改革问题,并作出许多重要决定。中央根据土地会议的结果,颁发了《中国土地法大纲》〔261〕,建议各解放区政府施行。土地法大纲的公布,清楚而明确地在全国人民面前指出我党土地政策的方向和办法。对于这个方向和办法,我们应该坚决拥护。任何对于土地改革的动摇、畏缩、旁观、甚至妨碍,都是不能容许的。但是,土地改革工作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我们为了拥护土地改革,为了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目的,除了提出土地法大纲之外,还必须对于农民实际运动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给以正确的具体的解决。我现在根据中央最近的决定〔262〕,讲讲在这一伟大运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引起全党注意的下列几个问题。
一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农村阶级
中央最近重新发出了一九三三年的两个文件,《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给各地作为划分农村阶级的参考文件。这虽是一九三三年的文件,但今天一般还是适用的,其中关于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中央所以发出这两个文件,是因为有些地方在定阶级成分时发生了错误,没有掌握定阶级成分的正确标准,把许多人的成分定错了,弄得敌我界限没分清楚。毛主席告诉我们要划清界线,分清敌我,孤立敌人,分化敌人,不要孤立了自己。如果许多人定错了成分,那就搞乱了自己的阵营,这样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我现在举一个晋绥的材料来说明这种危险性的严重。据晋绥分局上月讲到纠正兴县蔡家崖行政村定成分中的错误时说:全蔡家崖行政村(缺岔儿上自然村)共五百五十二户,评定为地主富农的有一百二十四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二十二点四六。据一般的估计,在旧政权下,农村中平均地主占总户数约为百分之三,富农约为百分之五,合计地主富农共约占百分之八的户数,百分之十的人数。老解放区内,很多地主及旧富农已经变化,变为其他成分,地主富农的户数应该少于百分之八,而蔡家崖地主富农的户数则比百分之八还要多出将近两倍。后来分局按照一九三三年《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及《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的原则,经过农民代表委员会重新评定的结果,认为一百二十四户中,可将破产及下坡地主十一户,生产富农二十户,共三十一户改订为富裕中农或中农。这样则地主富农可减为九十三户,占全户数百分之十六点八四。后又把时间的标准从一九三七年缩短到一九四○年来评定,则全蔡家崖(连岔儿上共五百七十九户)地主富农可降为七十一户,还占总户数百分之十二点二六。如果按地主劳动五年,富农停止剥削三年者均以农民成分计算,则地主富农的户数应当还要少些。
兴县蔡家崖算是当地地主富农比较集中的地方。该县多数乡村地主富农没有蔡家崖这样多。可是蔡家崖的经验,却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我们必须按照实际情形去划分阶级,进行土改,决不可将本来不是地主富农的人们人为地划成地主富农,错误地扩大打击面,打乱革命阵线,帮助敌人,孤立自己。这是一个极端重大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同志的注意。
兴县蔡家崖从事土改工作的同志们怎样划错了成分呢?据称:三十一户下降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