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保障性住房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尤其是资金配套方面存在问题。截至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
报告显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大问题。
其中资金配套方面,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截至8月底,今年以来中央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下达471亿元,占预算的95.5%;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增速减缓和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普遍较低,完成今年预算存在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压力很大。有的省今年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约需资金80多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2.93亿元已全部到位,而地方需配套的67亿元,市县政府反映难以落实。有不少市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有的省2008年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全部落实配套资金。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按4000—5000元补助,还不足改造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
另外,有的城市提出2008—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16万套,占全市居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今年新建廉租房规划就占全省规划的72%;有的林区城市提出改造棚户区住房约占该市城市居民户数的55%;有的农业垦区提出改造棚户区户数约占居民户数的60%。有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形成了平房改楼房、旧房改新房,拆迁建设任务很重。有的市县政府将省里确定5年完成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缩减在3年完成,要求更为紧迫。有的省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约占全省农村户数的45%。
保障标准存在偏高现象。国家要求,当前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点,是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有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标准达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有的城市将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收入一万元左右,扩大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有的地方为推进农村旧房改造,对富裕农户也给予了资金补助,有些农户改造后的住房面积很大,用于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