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重庆法院对杨天庆案、刘钟永案进行一审宣判后,当天下午,便召开新闻发布会,两案的审判长介绍审理情况,就民众关注的裁判理由作出解释。据悉,将于11月初宣判的谢才萍案,重庆法院也将在宣判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同时,重庆“打黑审判”中,每一个涉黑案件的审理都要邀请被告人主要活动地和案件审理地的约10名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庆法院也尽量满足普通公民的旁听要求。
庭审结束后,负责该案的庭长还和代表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庭审过程、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评议的时候予以参考。此外,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都可以申请到庭。
旁听记者提出希望能在庭上做记录的意见后,很快就得到重庆法院的响应。在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等涉黑案26日开庭前,重庆法院主动通知媒体记者:“旁听记者可对庭审做文字记录。”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社会民意尤其是网络民意对中国司法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在胡斌飙车案、许霆案、习水“嫖宿幼女案”等案件中,网络民意对司法裁判产生了巨大影响,而邓玉娇案、周老虎案等案件更显示出民意对司法的监督作用。这些典型案件无不是在网络民意的巨大推动下,抽丝剥茧、显出事实真相。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网络时代客观上使公权力的实施者更容易受到公众的监督,因而公权力的实施者必须直面民意。以前个人意见的表达通常是孤立且缺乏沟通的,而网络却能形成公众的集体响应。
今年4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表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如果不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呼声,工作就失去方向。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对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确保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具有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