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京华、公磊)因感情纠纷,28岁女孩王琦砍断厨房内的天然气管线意欲自杀,结果引起爆炸,并造成14人烧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琦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8年6月4日凌晨3时许,王琦因与恋人产生感情纠纷,于是在其位于北京朝阳区慧忠北里的居住地内,割断厨房内天然气软管欲自杀,造成大量天然气外泄。当日10时许发生爆炸,造成14名营救人员受伤,其中3人重伤。后王琦被抓获归案。
据王琦中学同学赵雪(化名)称,当天早9点多,赵雪上班后刚打开电脑就收到王琦的QQ留言,内容大概是:你看到此条信息的时候我已经走了,我开了煤气。于是赵雪马上打电话报警,并赶往王琦的居住地。警察、消防队员进入房间准备营救时,突然发生爆炸。
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鉴于王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她所犯罪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