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1月13日专电(记者高增双)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为大力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哈尔滨市近日起对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据介绍,此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哈尔滨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科学发展和法制统一原则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对2008年底以前出台的现行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建议;对2008年底以前市政府发布的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据了解,此次清理主要针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企业法定权利、违法增加企业义务或者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以及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废止的,或者调整对象、主要规范事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消失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