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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夸张就不叫广告”,这句话在网民心中引爆了情感炸弹。许多愤怒的网民在论坛中发帖回应,质问说话人“良心何在”。 网友的愤怒,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广大消费者的心声。而“拍拍良心”式的质问,则是对明星虚假代言事件频发的厌恶。 近年来,明星虚假代言事件不在少数:葛优之亿霖木业、刘嘉玲之SK-Ⅱ、傅艺伟之锅王胡师傅,还有林忆莲、徐帆之天使丽人美容胶囊,唐国强、解晓东之“北京新兴医院”,李丁之“钙中钙”,巩俐之“盖中盖口服液”,郭德纲之藏秘排油…… 以至于,早在几年前的“3·15”,北京市消协就曾经发出过致首都名人、明星的公开信,提醒首都的名人、明星珍惜自身的荣誉和形象、提高社会责任和守法意识、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意见,树立良好的名人、明星风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公众舆论的矛头几乎全部指向明星本人:良心上谴责、经济上指责。但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下文”。 其实细琢磨琢磨,明星是以个人的信用在给产品做担保,也有受欺骗、最终成为虚假代言受害者的可能。因此,首先应当受到惩罚的是虚假广告的策划和制造者,即伪劣产品提供者。同时,还应做出检讨的,是虚假广告的放行人,即监管审批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宋建武说:“消费者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代言明星和媒体身上,我个人认为,这至少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最应该告的首先就是信息的发布者企业,另外一个就是有关的监管部门。 ” 不久前,针对医疗药品广告和电视购物广告成为贵州违法广告“重灾区”的情况,贵州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省广告协会联手对违法广告进行点评,向公众揭穿电视购物广告骗人的四大花招,并提醒消费者谨防陷阱。 在虚假代言事件上,各地监管部门是不是也可以学习借鉴一下“贵州经验”,勇于负起责任,不为虚假广告放行,为广大消费者,同时也是为广告代言人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来源:
辽宁日报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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