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预算做到刚性,让公开不再是空喊口号,让惩罚不再是“挠痒痒”,比叠床架屋再增设罪名,更能遏制公款吃喝等“不当支出”
政府把纳税人的钱花错了地方,造成“不当支出”,浪费公款,自然不是一国独有之现象。即便财政透明度较高、财政制度较健全的美国,也不例外。美国政府17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在2009财政年度内,联邦项目开支中约5%属不当支出。虽然这个比例与2008财年相近,但浪费纳税人的钱则比上一财年多出260亿美元,达980多亿美元之多。美政府官员指出,浪费公款数目增多,与政府刺激经济支出整体增加有关。
针对“不当支出”,美政府当局先是自我曝光,公布清单;接着,白宫声明表示奥巴马总统将签署行政命令,要求每个联邦机构在互联网上公布不当支出的去向、发生不当支出的失误率和拖欠款项。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机构的“不当支出”,集中在减免税和医疗保健项目上,用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彼得·欧尔萨格的话,主要是“把钱给错对象或给错数量”。如果以此对照,中国一些政府机构的“不当支出”,在性质上无疑更严重。10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建议中提到,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全国公款吃喝开支2005年就已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
事实上,中国式“不当支出”中,“把钱给错对象或给错数量”,也不是公众最不可容忍的,比如,“跑部钱进”等“随意性财政分配”的潜规则长期“潜伏”,尽管舆论不时抨击,民怨却未见沸腾,或是由于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透其不公与危害。最招民怨的,还是公务消费无度这类显性的浪费公帑行为。
有鉴于年年疾呼却年年“说了也白说”,赵林中代表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以彻底遏制公款吃喝。然而,赵代表以“治罪”来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听着解气,但未必可行。因为,在有力的财政民主和有效的财政监督双双缺失的情况下,如何对必要的公务消费与腐败的公款吃喝进行区分与界定,其可操作性大可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