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现场。 苏民政摄(资料照片)
-政府行政管理“手臂长”,导致群众自治组织“肩膀软”
-政府不再大包大揽,群众的事儿自己说了算也愿意干
-政府向自治组织购买服务,协议书确保“放手不撒手”
11月22日,星期天。江苏省太仓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顾潇军在办公室来回踱步,为起草一份通知字斟句酌。
“要把这事与年度工作考评挂钩。”顾潇军在通知中如是强调,是催促县政府各局委办上报延伸至基层村(居)委会的工作清单。今年10月,县政府发出通知,都快两个月了,列出清单的单位只有四成。
“厘清‘权力清单’与‘权利清单’很关键,这是市政府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顾潇军介绍,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太仓市,率全国之先,于2008年11月开始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课题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这一探索已进入政府进一步“放手还权”的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