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检察官档案终于投入使用,这套电子系统能自动对检察官承办案件情况进行评级,不合格的检察官将直接调离岗位。此外,群众举报属实的也将记入档案,“行为不良”检察官可能就此结束职业生涯。
一线检察人员全部建档
建立执法档案的人员包括本市各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等九个部门从事执法工作,担任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法律职务的人员。
检察人员统一从“首都检察网”登录,通过首页导航菜单中的“检察执法档案”链接进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系统。档案主要由个人录入执法工作情况,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审核,政治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填报检察人员执法作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等。四类内容录入档案后,系统自动计算分数,每年年底会根据全年统计分数给出四档评价,即优秀、合格、有瑕疵和不合格4类,不合格的检察人员直接离岗。
执法档案按照年度建立,实行一人一档,并存入个人档案。检察人员在从事执法工作之日起即可建立,被免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自变动之日起停止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