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不可怕,或曰不是最可怕,可怕的是突击乱花钱。正如有论者所称,“在突击花钱中,一些可花可不花的钱大方地花出去了,一些可上可不上的项目会仓促上马,一些可拨可不拨的款项会不假思索地拨出。”用不光这笔预算,明年的预算可能就会减少。
财政部数据显示,1~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支出56235.97亿元。而据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财政部提交的预算报告,全国财政应完成支出76235亿元。这意味着在全年时间进度已完成91.7%后,全年财政支出的进度仅完成了73.8%。年底突击花钱似乎在所难免,根据预算支出和已完成支出间的差额,仅12月一个月,全国财政部门要突击花掉2万亿元。(12月13日《重庆晚报》)
每到年终,突击花钱都会成为年终一“景”,尽管早已引发公共痛感,但年年突击花钱,仍然挥之不去。突击花钱成了难以有效治理的“老大难”。
在公众视野里,突击花钱显然是可怕的,可怕之处在于,突击花钱是对纳税人不负责任,它暴露了多重病灶,比如预算不科学不透明,财政支出管理有待加强等等。但平心而论,对突击花钱不能一概而论,尤其不能一见突击花钱就全盘否定。应该承认,造成突击花钱的原因林林总总,既与预算编制不透明不科学有关,也与拨付不及时有关。比如,一些地方急需用钱,但财政部门拨付速度甚慢,本来早就该拨付的预算资金,有时推到下半年甚至年底才到位,如此一来,必然导致预算执行速度滞后,从而突击花钱的现象。
当然,突击花钱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有的部门年初设置预算过高,水分太多,又浮皮潦草,到年终根本花不完预算便是正常。再比如,许多单位往往由于当年遇到特殊原因,支出会超过预算而需要追加经费,为了能补贴经费给这些部门,财政部门通常会预留一部分资金到年终。这种情况则是一种工作常态,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一种必要的制度。由于这方面原因造成年底集中的经费支出,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据悉,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政府部门在申报项目过程中的事先规划论证不到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预算资金规模、使用用途等的变更等等。
其实,放眼发达国家,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突击花钱的现象,可以说没有哪个国家哪个部门能完全做到严丝合缝、完美无缺地花钱,别说泱泱大国,就是寻常家庭过日子,也有突击花钱的现象。换言之,有些时候,突击花钱着实难以避免。
由是观之,突击花钱不可怕,或曰不是最可怕,可怕的是突击乱花钱。正如有论者所称,“在突击花钱中,一些可花可不花的钱大方地花出去了,一些可上可不上的项目会仓促上马,一些可拨可不拨的款项会不假思索地拨出。”在今年上海市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骆新称,某个部门由于年终将至,为了用光全年的预算,将好好的路面挖开再填起来。理由就是:用不光这笔预算,明年的预算可能就会减少。因此,必须看好纳税人的钱,让其不能乱花。
此外,还需追问的是,不少部门之所以突击花钱,正与担忧心理有关,即如果不花完,钱会收回去,或者说明年预算会减少。如此,这就“逼迫”着相关部门狠命花钱。试问,为何不能改革相关制度,相关这些部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做到不必花的就不花?
总之,为了遏制突击花钱的现象,需要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对症下药。除了老生常谈的要预算科学透明,加强监管之外,我们更要把眼光投向部门如何突击花钱上,因为许多时候突击花钱的确不能避免,那么就要建设相关制度,让公众得以监督,保证钱花在刀刃上,花在民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