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辉
政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不仅是执政党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我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长期、复杂而严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任务艰巨。笔者认为,以党内关系为突破口,推进和谐型政党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对党内和谐关系重要性的几点认识
作为与政党相伴相随的政党现象,党内关系反映政党的基本价值取向,标示政党文明的发展水平,蕴含政党的底气与实力,预示政党的前途,是政党得以建立、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一切政党活动的基础。
1、党内关系是政党活动的基础。政党成员、组织体系、党内关系是任何一个政党组织都不可缺少的三个最基本要素。在政党内部构架系统中,必然存在着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的党内关系,这种特定关系是政党活动的基础。而维持这种特定的关系,就必须对内部成员实践活动提出特定的规则要求。作为调整党内关系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不仅具有协调党内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领导与被领导等关系的作用,而且以党内法律的形式规范着每一个成员的行动和内部政治生活,使党组织体系中各成员按照既定“角色”开展活动,保证党内秩序正常。
2、党内关系是党内民主的实质。在党内关系中,民主是最本质的属性和要求。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平等享有《党章》所规定的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各项事务的权利。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发展党内民主在带来统治合法性的加强、内部力量整合的强化、执政效率和执政能力提高等潜在收益的同时,直接涉及到党内权力分配问题,其实质就是对党内关系的深刻调整。这种深刻调整的内涵是高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改变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权利相对弱势的状况,还原一种以“志同道合”为内涵、以权利平等为基础,为共同的理想目标而团结奋斗的党内关系,形成一种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的党内关系。
3、党内关系反映党的价值取向。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普通共产党员张思德的追悼会上说,“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就充分地说明共产党这个政治组织是由有着共同理想与共同奋斗目标的人组成的,是志同道合者的联盟。党是志同道合者的联盟,意味着在党内必须坚持民主、平等原则。中国共产党人为了维护“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建立一个真正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共同理想,坚持在“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下,努力建设政治平等、民主和谐的党内关系,这集中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是凝聚全党力量实现共同理想的动力。
二、党内关系概念表层解析及重点分析
从政治上的“志同”到实践活动中的“道合”,我党能发展壮大的关键在于党健全的组织体系,在于党内成员的彼此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和团结合作关系,在于党内民主和谐的环境。因此,认识和把握党内关系,对于推进新时期党建伟大工程具有指导作用。
1、一般意义上的党内关系。党内关系是指党的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和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主要包括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党员个人与党的整体的关系、党的中央和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关系等等。从党内管理角度看,在纵向上构成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党的中央组织与全党各级组织之间的层级体系与层级关系;在横向上构成党员个体与党的一级组织整体之间、党内各级组织中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之间、党的执行机关与工作职能机构之间、党员个体与党内工作职能机构之间以及党内各工作职能机构之间的关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党章》对党内关系的规定。而党内成员的关系,在本质上是排除身份、地位、金钱、智力等自然的和社会的差别,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其表现是在真理与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2、党内关系重点是权力关系。政党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必然依靠权力来组织和统一成员行动以达成目标,这就形成权力关系。在党内权力关系中,重点处好三种关系:一是权力的授予关系。党内权力机关的权力由全体党员所共同授予,党员有最终收回委托权力的权利。二是权力的监督制约关系。党内权力要按一定规则和程序运行,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不得违背党员共同意志,权力要有“度”。三是党内的“主仆”关系。党员是党内的权力主体,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是党员委托授权的权力执行主体,党员和干部之间的关系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党员拥有对党的机关和干部进行批评、质询、弹劾、罢免的权利。
3、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的关系。从成员构成上看,政党是由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共同组成的政治团体。从党内选举制度来看,他们之间是“委托责任”关系。通过党内选举,党员干部通过普通党员的授权行使领导、决策等权力,但只是权力的使用者而非权力的所有者,普通党员才是权力的终极所有者。从党内管理制度来看,他们既是党内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全体党员既是党内事务的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党员干部也是普通党员中的一员,他们和普通党员一起共同构成党内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从党的决策制度来看,他们之间是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关系。从党内决策体制和过程来看,党内的决策者是由党员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各级委员会成员——党员干部来制定政策,执行者则主要是普通党员。从党内监督制度来看,他们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无论从上级对下级、组织对成员的纪律监督层面看,还是从下级对上级、党员对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层面看,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是监督者与被监督关系。
三、民主集中制是处理党内关系的准则
党内所有成员在政治上的平等,并不否定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领袖的作用。党内既然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存在,就必然存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这种关系只有通过制度来规范。在中国共产党党内,这个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最高原则,是党的力量保证。
1、民主集中制是维护党共同理想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它的基本职责就是团结和领导全国人民夺取和巩固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新生活,并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要担负起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党就不能是各个党员的简单组合,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集中,把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组织和分布在这些组织中的千千万万的党员组织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战斗整体。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定作出后,党员必须服从这些决定,遵守共同的章程,执行统一的纪律。只有这样,党才有战斗力,党内关系才能规范有序,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从这一点上看,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先进性的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这也是党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理由所在。因而,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其政治架构、组织原则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构建的。
2、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是党内关系的重点。民主是一种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定的机制,其主要特征就是大多数人说了算;民主过“度”就会形成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集中就是把党内多数人的意志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程序确认下来形成决定,是民主的一种程序和方式;集中不当就会形成少数人说了算或个人独断。因此,只有人们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实行讨论之后,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这才是科学意义上的民主,这就是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样的理解是由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的具体条件决定的。党内如果没民主,党员权力就得不到保障,党内活动缺乏活力;党内如果没集中,党员就是一盘散沙,党的目标不能实现。因而,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也就成为影响党内和谐关系的重要因素。应当指出,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其实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的形象比喻,不是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的民主。
3、民主集中制是党内和谐的制度选择。党内和谐着眼于政党内部关系的调整,是政党内部各要素运动关系的状态反映。事实上,我党在物质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已折射出和谐的理念,实践着和谐的方法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作为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既强调政党内部民主,又强调政党的纪律性,其过程就是“求同存异”的过程,包括六个方面,既强调横向关系上的民主性,也强调纵向关系上的服从性;既规范执政党组织的产生,也规范执政党组织的运行;既要求维护领导人的权威,又要求对领导人进行监督,等等。党内和谐与民主集中制密切相连,因为党内和谐包括政党成员与组织之间的和谐,政党成员和组织之间的和谐以及政党成员自身的和谐,即民主集中制所要规范的政党内部关系的和谐。因此,科学把握民主集中制辩证性、整体性、动态性的特点,适时均衡民主与集中这个不等式关系,把民主集中制横向关系上民主性的发挥同纵向关系上纪律性的加强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巩固党内和谐,不断提升政党的和谐水平。
四、调整党内关系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是党的工作具体承担者和执行者。从人员结构上,中国共产党分三个层面:党员、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其中党员是基本群体,占主体地位。党的十七大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提出,为调整优化党内关系指出了重点和方向。
1、在扩大党内民主中强化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对党内关系的深刻调整,这种深刻调整的内涵是高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改变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权利相对弱势的状况。全体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党内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党员,党的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是受党员的委托和监督行使党内权力的,这种委托与被委托、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容错位与颠倒。但在党内机制运行中,党员实际上主要是作为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而存在的,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领导本位”、“组织本位”的误区。只有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党员主体地位才会得到尊重;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才能得以实现。党的各级组织要克服“官本位”意识与民主集中制的矛盾、干部管理体制与民主监督的矛盾、“科层制”公务员制度与党内平等权利的矛盾等障碍,从权力本位的观念中转变出来,着力构建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从组织本位的观念中转变出来,努力实现组织利益与党员利益的协调与统一;从义务本位的观念中转变出来,推进党员义务与权力高度统一。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等等。
2、在建立完善制度中保障党员主体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关键位置,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快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完善党内重大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党员评议制度等,提高党内事务、领导决策和用人上的透明度,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扩大党的基层直选范围,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和幅度,扩大各级党代表中普通党员代表的比例,改革选举方式,改革候选人提名方式,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以完善党员意见表达制度为基础,丰富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建立党代表例会制度、监督评议制度、联系制度、提案处理和回复制度等,尊重党员首创价值,落实和保障党员参与权。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把住关键人物和重点环节,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渠道,完善党员代表旁听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届中评议、离任审计等监督方式,强化舆论监督机制等,落实和保障党员监督权。
3、在打造学习型政党中提高党员的素质。党员自身素质是党员政治行为能力的总和,是主体作用的支撑与体现。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需要党员自身具有与发挥主体作用相适应的素质。结合学习型政党建设,采取一手抓普通党员的民主教育、一手抓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的办法,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特别是党的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基本知识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共同理想和目标,培育民主和谐的党内文化。通过加强党员自我修养和实践锻炼等途径,教育党员不断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深入学习把握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强化主体意识,自觉关心和参与党内事务;创新党内民主生活的内容与形式,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民主生活,在实践中树立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培养民主作风。
五、构建民主和谐党内关系的着力方向
推进党内关系民主化,对党自身发展和党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党对如何推进党内关系民主化建设、发展党内民主的探索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时期。正确、稳步地推进党内关系民主化进程,是世界第一大党而且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的理性选择。
1、稳步扩大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心所向。新时期,要确保我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改变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权利相对弱势的状况,合理构架党内的权力结构,处理好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统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存量民主与增量民主、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等关系,实现党内关系民主化。
2、科学构建党内和谐。党内和谐是综合反映党内状态的政治范畴。现阶段,我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从党员个人角度来看,由于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的变化导致的党内不和谐;从党组织的角度来看,党组织间因认识和利益的差异而导致的政治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现象,影响了党内和谐;从党员干部间的关系角度来看,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关系存在庸俗化的倾向,直接影响了党内的和谐,等等。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教育,培育党内文化,强化共同理想,建立激励关怀机制,完善权力结构,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努力营造民主、平等、清廉的党内环境,构建党内合作奋斗的和谐关系;坚持制度建党,创新和完善保证和谐的党内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内民主制度化、党内权力配置合理化、党内决策科学化、党内监督系统化、党员管理人性化,在不断调适中构建党内和谐。
3、探索建立控权机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中国共产党与其它非执政党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手中掌握着国家权力。权力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为我党实现政治纲领提供了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被权力腐蚀的危险。因此,探索建立党内控权机制,对于调整党内关系、扩大党内民主、构建党内和谐意义重大。要根据党内民主的制度安排,积极探索建立能形成对党内权力活动实现必要控制的民主控权机制,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杜绝暗箱操作;让有限权力在一定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运用无边界、无规矩;让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具有高度的刚性权威,防止制度的弹性化。根据党内权力运行的特点与规律设计制度链,以机制的力量来调整党内关系、配置党内权力、规范党内生活、管住党内权力,指导和约束全体党员的行为,努力打造和谐型政党。(作者单位:四川省南江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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