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拓者彭真同志与世长辞以来,每当我回想起他对我坦诚帮助和热情鼓励的深情厚谊,感激与怀念交织的心情油然而生,久久不能平静。
我同彭真同志初次相识,是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当时我作为西藏地区九个全国人大代表之一,出席了那次会议,彭真同志是大会秘书长。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很亲切地说:“你代表西藏人民出席会议是当之无愧的。你为西藏和平解放出了大力,办了一件反映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是有功的。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你作为西藏人民的代表,在会议上应当大胆地反映西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这既是人民代表的权力,也是人民代表的职责。”这些话对我来说,在当时带有启蒙性质,受到很大启发和教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会议上彭真同志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此后,我每次来北京总有机会见到彭真同志,得到他的帮助和鼓励。
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反革命的全面武装叛乱,这反而敲响了封建农奴制度的丧钟。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和积极支援下,人民解放军迅速平息了拉萨地区的叛乱之后,周恩来总理于3月28日发布国务院命令,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从此,西藏的革命和建设进入了崭新的历史时期。彭真同志热情关注和支持西藏工作的发展。1959年4月下旬,班禅大师、帕巴拉和我在北京参加了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周恩来总理接见我们三人,征求对中央关于在西藏实行边平叛边进行民主改革方针的意见,并就若干重大政策原则问题商谈之后,委托彭真同志就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方法、步骤和相关的具体措施同我们进一步讨论。为此,彭真同志约我们三人在他家中聚会,既是讨论政策和工作问题,也是亲切坦诚的谈心。彭真同志说,你们三位一贯坚持爱国立场,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以及其他方面同中央合作得很好,工作很有成绩。这次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叛乱,你们一如既往,站在人民一边,同中央合作,坚决反对叛乱,积极支持平息叛乱,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下一步要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农奴主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彻底推翻封建农奴制度,实行劳动人民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你们几位都面临着如何过好民主改革这一关的考验。要有过好这一关的思想准备,更要有过好这一关的决心和信心。过好这一关的关键在于放弃剥削。有了放弃剥削的决心和勇气,过关就不难。希望也相信你们一定能过好民主改革关。同时,希望也相信,你们还能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上层人士也过好民主改革关。你们都是自治区筹委会的负责人,还要做好领导民主改革运动的各项工作。中央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你们的工作,也会说服群众谅解你们,信任你们。彭真同志这种推心置腹的谈话,使我受到很大启发和教育,对我过好民主改革关,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彭真同志仍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仍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我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我每次来北京开会,彭真同志总要安排时间,同我交谈,询问西藏工作情况,了解有什么问题和实际需要。凡是我提出需要中央和北京市帮助和支援西藏的实际要求,彭真同志都一一答应,并且迅速给予落实。
在“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同志受到“四人帮”的残酷迫害,并被送往外地劳动,我们之间的交往也中断了。打倒“四人帮”以后,在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我继续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年2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设立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彭真同志任主任委员。在他的主持下,四个月完成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三个重要的组织法、选举法和我国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的起草工作。这些法律草案经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他也在这次会议上被重新补选为副委员长。这次会议决定恢复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我又兼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彭真同志从那时起以极大的精力领导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也对民族委员会的工作经常关心帮助和支持。特别是他主持修改宪法和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中,使我学习到很多东西。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彭真同志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我继续被选为副委员长兼任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直接在彭真同志领导下工作。彭真同志多年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中,就直接分管过民族工作,他领导了持续近十年的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对各民族情况和民族工作都有很深刻的了解。重新主持全国人大工作后,他对人大民委的工作给予更多关怀,他对工作的一些指示和意见,总是非常中肯,非常重要,也给我和大家的工作以很多具体的帮助和支持。许多事情至今记忆犹新。
1975年通过的那部宪法,由于受到“四人帮”干扰破坏,存在许多重大原则问题。三年以后,修改通过的1978年宪法,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从那时以来情况的巨大变化,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仍需要作比较系统的修改。我们看到彭真同志在近两年时间里,集中精力主持宪法修改工作。他让当时任副委员长的乌兰夫同志主持,以全国人大民委为主,国家民委有关同志参加,吸收中央和地方的有关同志一起,提出宪法民族部分的修改草案,并且就重大原则问题给予指示。经过反复慎重研究修改提出的草案基本得到肯定,修改后的宪法的这一部分,不仅恢复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新的情况,丰富了内容。新的宪法颁布后,得到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领导小组的工作班子也是以人大民族委员会为主,吸收有关单位同志参加,起草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多次研究协商。大家对1954年宪法到新颁布的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的规定没有异议,但是因为我们是个多民族的大国,各地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现实情况差别较大,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多年来就自己管理的工作形成了一套具体的政策规定,当然也有些是情况的掌握和对问题的认识不尽一致,法律草案中一些条文,一具体化就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有的争论还比较大。经过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会上我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审议当中,仍然出现了一些不同意见。彭真同志十分重视,亲自动手,严肃认真,稳妥细致地研究这些意见。他以83岁高龄,召集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负责同志和担任领导工作的少数民族负责同志一道,夜以继日听取意见,就每一重要问题充分协商研究,统一认识,并且亲自同中央领导同志交换意见。最后修改出的文本,既得到与会同志一致同意,也给国务院后来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留下了余地。我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说明,也经彭真同志亲自审定。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同日国家主席令第十三号予以公布,从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彭真同志为制定这个基本法律,倾注了大量心血。这是彭真同志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贡献。
1983年12月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委员长在谈西藏自治区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大好形势的同时,也谈到了当时在打击刑事犯罪和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彭真同志听了立即指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委员长出席,研究这些问题,规定那么几条。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这次会议12月13日开始,先后开了五天,首先听取了公安部、国家教委、国务院宗教局有关负责同志关于西藏自治区打击刑事犯罪和民族教育、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第四天,即12月16日上午,彭真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这次会议开得好,接着讲了四个问题:一、全国打击刑事犯罪,要依法从重从快,但是西藏打击犯罪可以比内地宽一些,不一定从重,从快也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要完全按照宪法办事,要考虑到各个民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是我们的根本立场,根本原则。三、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主要工作,第一是抓经济,主要是生产;第二要抓文化,主要是教育。这两件事将是我们民委经常要抓紧的,也是少数民族地区都要抓紧的。四、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问题。凡是到少数民族地区去工作的汉族干部都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学会少数民族语言,能够讲话,方便了接近群众,便于作调查研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以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主,少数民族要学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要学习普通话,学习汉文。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至少要会两种语言,首先是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彭真同志的重要讲话,一方面推动了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委员长所提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给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工作确定了方向和任务,促进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工作。
1985年夏,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按惯例,中央除派代表团参加自治区庆祝活动外,还要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联名向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发贺电。但这次开始起草定稿的贺电,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名,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参加中央代表团的民族工作部门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同志看到后认为不妥,迅即提出意见。此事反映到彭真同志那里,彭真同志明确表示贺电应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名。彭真同志和大家的意见理所当然被接受了,他没有批评谁,把问题解决了。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联名发贺电的惯例从此恢复了。这件事的妥善处理,又一次表现出彭真同志处理重要问题的智慧和气度。
1986年5月21日彭真同志听取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郁文同志的工作汇报后,作了十点指示,其中,彭真同志强调了两点:一是依法办事。他说人大民委一切工作要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人大民委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宪法,按民族区域自治法办事。一是调查研究。他说,要深入各民族摸清情况,把民族之间的问题、民族内部的问题、各个民族地区的问题摸清楚。这件工作要花比较长一些的时间才能见效,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以上两点,既是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多年来工作基本经验的总结,也是继续做好工作的基本保证。他还委托我和郁文同志抓紧督促、推动并具体帮助各有关委部做好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协调工作,以利尽早完成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的拟定。以后几年,我们正是遵照他的这些要求开展工作的。
彭真同志对我工作上的支持帮助,对我的家人的关心照顾,既真诚又细致。我在人大工作期间,彭真同志特意向常委会办公厅和人大民委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嘱咐,一定要全力支持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的工作,而且还讲了许多对我的表扬和鼓励的话。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民委工作上的许多重要问题,都是事先同我商量。民族委员会开会期间,凡我在京的时候,都由我主持会议,大家畅所欲言,工作非常顺利和愉快。民委常委副主任委员和办公室主任每过些天都向我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此外,彭真同志曾多次同我个别谈心,征求我对工作的意见。1962年12月初,我和爱人才旦卓嘎来北京,彭真同志在他的家中同我们谈话,完全是一种叙友情谈家常的气氛。彭真同志要我先谈谈西藏情况,又对才旦卓嘎说,你也谈一谈,男女平等嘛这几句话形成了和谐轻松的气氛。我向彭真同志汇报了1962年下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社会各阶层的思想状况。我谈到西藏在培养干部方面拟订了符合实际的方案,对寺庙的民主管理章程草案,筹委会已提出了一个文件,报请工委审批。这些都进行得比较顺利。农牧业生产取得好收成,民主建政工作有很大进展,群众觉悟有很大提高。所以,基本情况是很好的。另一方面,从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以来,社会上谣言较多,说达赖要回来,还说有外国帮助,有少数没有改造好的农奴主和其他反动分子,一有风吹草动就呼应,反攻倒算;上层中有人幻想达赖复辟,在群众中也有影响。所以,同达赖分清敌我、划清界线问题亟待解决。才旦卓嘎汇报说:西藏妇女在解放前包括我在内,从不过问政治,只管家务。现在变了,妇女同男子一样可以学习、工作、参加政治活动,觉悟提高了。过去农区妇女不能扶犁耕地,牧区妇女不能在帐篷内生孩子,现在基本上改变了。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很多妇女积极参加支前工作,有的是自己偷偷去的,这在过去是不能想象的。彭真同志说,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试金石。西藏妇女的解放表明西藏社会的其他成员也真的解放了。彭真同志接着给我们谈了国际形势,用一些实实在在的情况和数字,分析了一些超级大国的困难和问题;谈了国内情况很好。最后彭真同志给我们两人提出了十分重要又很诚恳的要求:一是要站在90%以上的人民一边,想问题,办事情,都要想到这一点。二是要坚持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的著作,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三是要去接近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扎根,取得群众的信任,这是一个艰苦努力的过程。你们去接近群众,开始也许他们并不信任,一次不行,再来。时间长了,看到你们为他们办事,跟他们一样,慢慢就信任了。四是上层中有什么问题你们要管。谁有困难,谁该照顾,哪个要保护,哪个要释放,要注意,可以把情况提交工委研究。五是要大胆工作。过去感到你有点不敢放手大胆工作,这不好,对工作不利。要知道,西藏工作好坏都有你一份,不要怕犯错误。彭真同志的这次谈话,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对后来我的学习、思想和工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5年我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后,周恩来总理要我在北京安个家,有时住在北京,参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时去拉萨一个时期,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为此,彭真同志以他北京市长的身份,亲自选定东顺城街的一所四合院作为我在北京的住宅。那里环境幽静,房舍宽敞,又全是回廊相通的平房,修缮后整洁舒适。我住进去后,彭真同志曾亲自来看望,对整个院落布局和所有房间设施都查看了一遍,一再询问房屋格局和设施是否符合藏族生活习惯的需要,是否方便,有无需要改建的地方等等,真是关怀备至,细致入微,使我和家人深受感动。正是由于彭真同志对我在政治上、思想上坦诚相见,热情帮助教育,在工作上大力支持,在生活上亲切关怀,我从内心深处把他看作良师挚友,深深地敬重他。在“文化大革命”中我虽然不知道他的去处,无法再同他交往,但是我对他的思念和为他的安危担心,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所以,在他复出回到北京后,我立即去看望他,表达真挚的慰问。他仍然一如既往,大度乐观,说他过得很好,没有受什么苦,只是为党和国家的前途担忧,老是有一种压抑的沉重心情。此后有一天他来到我家,把他过去访问缅甸时吴努送给他的一个精美的佛塔工艺品转送给我留作纪念。我把这个佛塔看作我们之间深厚情谊的象征,珍藏至今,并且作为我们之间真挚友谊的象征,带着我对彭真同志的永久怀念,在我家中长期珍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