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黄冈市总工会原主席操尚银,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在法庭上,操尚银提出"工作37年,我不廉政,但很勤政",作为要求从轻量刑的依据。(据12月22日《检察日报》报道)
贪官站上被告席接受审判,为了减轻自己可能受到的刑罚,有痛哭流涕的,有深刻忏悔的,更有厚着脸皮的,法庭成了贪官们最后的表演舞台。操尚银在法庭上大摆其功,称自己虽不廉政但很勤政,其状可怜,其止可笑,其人可恨。
确实,操尚银在任职期间是作了一些贡献的,成绩不但有目共睹,也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先后获得了30多项荣誉。但荣誉再多,级别再高,也掩盖不了他吃拿卡要所犯下的罪行。
勤政廉洁,一直是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可以说,勤与廉,是一个人的两条腿,一辆车的两个轮,缺少了任何一个都是不完整的,也是极为危险的。相比而言,廉政比勤政更为重要,因为这不光是对一名公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做人的底线。如果失去了这条底线,触犯了刑法,那么还有什么资格再来谈勤政?
如果一名公职人员不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得过且过,我们称其为庸官。庸官之害,在于失职,白白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但如果一名公职人员是个贪官,那么危害不仅仅会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巨大的损失,还将损害国家机关的廉洁性,显然比庸官更为可恶,更不能让人接受。而一些贪官之所以工作非常认真,其并不是有着多高的觉悟在"为人民服务",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在这个贪腐的位置上坐得更长久一些,让自己的贪腐行为能够掩人耳目更隐秘一些。
显然,我们不需要庸官,更不需要贪官。但长期以来,在用人领域存在着"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对所谓的"能人"只看重其表演出色的一面,往往忽略了他的其他方面,甚至是做人的最根本的方面,这无疑放松甚至放纵了对个别人的要求,使得他们的不法行为有了孳生的土壤。操尚银的"我不廉政,但很勤政"论,明白无误地展示了他的心态。(庾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