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23时8分,百度网友“184910241”发布了他在2009年的最后一篇博客。没有跨年的喜悦,他在为28.42亿元“无法追回”的损失而痛心,“28亿,可修一万个希望小学。平均每个学校容纳一百个学生,可使一百万个失学儿童走进课堂。投资失误?说得好轻松!”
据媒体报道,审计署公布的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显示,13户中央企业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的损失中,初步确认有28.42亿元已无法追回。
网民们难以接受,近30亿元老百姓的血汗钱“打了水漂”。网民们更难以接受,能审计出问题,却解决不了问题。
央企被斥为“百姓败家子”
雅虎网友“ysports2000”痛斥央企是“政府的宠儿,百姓的败家子”。
网易博客博主“江上吴歌”表示,一般企业的亏损大多因为经营不善、市场变化,央企的亏损还可能由于违规操作。央企的资本究竟该如何运作,虽然也有规矩,但骨子里其实没啥有效的监督机制。有权力便可以腾挪资本、玩转利润,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国家的。这等好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奖金有人分,责任无人担。”新华网网友“{{激情”讥讽道。
作者周塘在东方网撰文质问:“既然28.42亿元损失已经无法追回了,那么,当初这些企业在投资时企业经营者获得的奖金该如何处理呢?是否也应当追回呢?总不能损失是国家的,奖金是个人的吧?如果这样,又如何避免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现象的发生呢?”
审计年年搞,问题年年出
很多网友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相同的问题:为何审计年年搞,问题年年出?一位新浪网友责问,这种审计有什么作用?每年审计出来的违规金额和造成的损失那么大,承担责任的人却寥寥无几。
网民强烈要求:查清责任,追责到底,公之于众。
新浪网友“普通公民0816”指出,关键在于应该挖出其根源来!应该公布其责任人,公布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没有“公开”,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出现!
新华报业网刊载网友“梦离柯”文章表示,无法追回的损失其真正原因是什么?不是“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几个字就可以打发的。相关责任人又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我们都不得而知。时下,政府工作不能只让审计署在前头发布几个数字就可以不了了之,还需要有关部门的具体举措和整改方案,需要法律基础,需要给予人民满意答案。拿央企损失来说,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哪些是无意的?哪些是有意的?哪些是责任人的个人能力所致?哪些是以变相方式流进个人腰包?而造成这些损失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央企资产管理机制不完善、前期工作不到位,还是有些监管部门在充当保护伞?
问责制度存缺陷
一些网友认为,央企投资失误屡“审”不绝,在于我们的问责制存在制度缺陷。
网友周塘表示,由于国家对投资失误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和考核体系,也没有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所谓的责任追究,也仅仅是一种原则性的表达。在投资失误问题上,很少有被严格追究责任的。盲目投资、盲目决策的问题就难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相当惊人。
“引入问责制,必须充分发挥其有利于企业管理的积极一面,要让问责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弥补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促进企业管理的提高,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郝金刚在价值中国网撰文指出,我们的问责制度“问责”是在“人”而不在“制”,每当重大事故发生以后,一些政府及其领导人就尽量把事故的处理做给“人”看,而不是做给“制度”看。真正落实问责制,必须从制度上下手,依靠制度办事并严格执行,不要用一句“无法追回”就想平息人们的愤怒。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责,使其能够逐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行监管职责,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国资安全和保证国资保值增值,有利于形成维护国资安全的社会环境,防止国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因此,对有关主要管理者要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人民的血汗钱绝不能说没了就这样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