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直选”是指把党委直接提名和委任变为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的自我推荐、党员群众的联名推荐、党组织的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
公推直选主要环节是,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召开公开大会等。
“公推直选”的含义实际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公推”,其基本含义就是采用党员自荐、党支部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员工集体推荐或者是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公开、民主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对选出的候选人经过党支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后,再呈请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的候选人就是正式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再一个就是“直选”,“直选”的基本含义就是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和书记,也就是一张选票,一次选举。
这种体现党员主权思想和运用社会认同系统的选举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