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5日电(记者 赵仁伟)记者5日从山东省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导致16人死亡的“12·2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经查,肇事的客车和货车在行至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009年12月29日17时许,在济宁市开发区崇文大道与王黄路交叉口,一辆河南籍大客车与一辆山东兖州籍大货车相撞,共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两辆车的司机均在事故中死亡。经查,事发路口交通信号灯正常,两辆车各种营运手续齐全,均没有超载现象。经过有关专家技术鉴定和试验模拟,对事故原因作出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