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月6日电(记者文涛)西藏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目前挂靠、合署办公的局面将得到彻底改变,2010年西藏将在全区7地市和73县均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
这是记者从6日在拉萨召开的西藏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记者了解,在西藏全区7地市和73县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这一机构改革计划,已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对地、县、区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2009年12月23日,西藏对环保机构全面升格,将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重新组建,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设处室由4个增加到9个,并增设了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张永泽说,西藏7地市和73县均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这是西藏环保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西藏环保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