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600余万藏亲戚家蓄水池
听说姐夫“着”了,文强的小舅子周泽新赶忙拉上儿子周黎飞,一起将姐姐放在自己这里和另一亲戚处的,折后人民币后共计600余万元的巨额赃款打包转移。先是放在儿子女友家,一晚后,又转移到儿子表姐男友家屋顶的蓄水池中。之前,周泽新还曾经帮助姐姐洗钱100万元人名币。昨日,因涉嫌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人同时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
昨日,54岁的父亲和28岁的儿子,并排站在了沙区法院第三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他们就是文强的小舅子周泽新和他的妻侄周黎飞。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因为有个朋友放高利贷很赚钱,周泽新在自己的姐姐——文强的妻子那里拿了50万元,以自己的名义借给那个放高利贷的朋友,以月息二分五的利率拿出去放贷。之后,他每月收取1.25万元的利息。去年2、3月份,文强的妻子听说有家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买50万的信托基金,三年后变成100万的收益。于是,她又拿给周泽新50万元。周泽新随后以自己的名义,在该信托投资公司购买了信托基金。检察机关认为,周泽新明知道姐姐拿给他的钱是犯罪所得,还帮助其进行资金经营,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洗钱罪。
对此指控,周泽新表示,当时拿到姐姐这100万元钱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笔钱是非法收入。他的辩护律师对这项指控也进行了无罪辩护。该辩护律师提出,周泽新的姐姐在给他这笔钱时,并没有明确告知是犯罪所得。因为拿钱时,文强并没有“着”,所以周泽新不可能预见到这笔钱就是犯罪所得。现在,文强和妻子并没有接受审判,他们犯有什么罪名尚不能确定。而且,文强的儿子做生意,本人又身居高职,因此,也不能排除这100万元全是或部分是文强夫妇合法收入的可能。因此,该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指控周泽新的洗钱罪名不成立。
将巨款藏进屋顶蓄水池
检察机关还指控,去年8月7日,在知道文强“着”了之后,周泽新叫来在渝北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工作的儿子,将姐姐放在自己家中和另一亲戚家中的人民币115万余元、美金54万余元、港币110万余元、澳元5800余元、欧元1.6万余元(全部折合成人民币后共计600余万元)的巨额赃款,先是装进了五个塑料口袋,用封口胶牢牢将口袋密封好后,装进了两个旅行包。当晚,两人将这两个旅行包放在了双碑附近周黎飞女友的家中。第二天早上,两人又将这两个旅行包转移到了渝北区茨竹村九组,周黎飞表姐男友家屋顶的蓄水池中。
对于这些指控,周泽新供认不讳。他还交代,在打包这笔赃款的时候,他就想好了要藏在水里,所以他事先就准备了塑料袋和封口胶。在到了茨竹村后,他还在旅行包上绑了块石头后,才将旅行包丢进了屋顶的蓄水池中。8月11日下午,他交代了赃款的藏匿地点之后,带领公安民警在蓄水池中找到了这两个装有巨款的旅行包。
文强家保险柜嫌小换大的
检察机关指控的内容中还包括,文强的妻子曾先后将大量的现金,交给弟弟周泽新存放。周泽新将其中的一部分存放在自己家的保险柜中,另外一大部分则放在了另外一个亲戚家中。在搜查周泽新家中的保险柜时,警方查获了少量的现金、一块名贵手表、一些珠宝,以及文强和妻子的一些借条、收条、文强儿子的房产证等物品。
文强妻子的证言不但证实了上述事实,她还称,当时两次拿50万给弟弟周泽新,都是从自己的保险柜中拿的钱。去年7月,她最后一次给弟弟周泽新钱,当时拿了30万的美金、30万的人名币还有其他一些外币。之前自己家是一个小保险柜,用于存放文强在外面拿回家的现金和他自己收的钱,后来因为家里的钱越来越多,加上她自己将一部分钱放在了弟弟周泽新家里。于是,她便将家里的小保险柜拿给了弟弟周泽新,自己家则换了一个大的。后来周泽新家的钱也多起来,她就又给周泽新换了一个大点的保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