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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危重,第二天她就从县医院转到了武汉同济医院。诊断结果是急性尿毒症,急性肝、肾功能衰竭。从黄梅到武汉,又从武汉到黄梅,陈群前后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费13万多元。 春节前夕,陈群嫁到了黄梅县五祖镇刘岳村,这本来是一个不错的家庭,年轻的丈夫在外打工,公公婆婆在家种田,农闲时就近打点零工,前几年还盖起了漂亮的新楼房。然而,突然的变故让陈群的婆家和娘家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祸不单行。就在一家人为陈群治病忙碌奔波的时候,公公鲁焱华骑摩托车摔成骨折,治疗又要花费几千元。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之中。 “好在参加了合作医疗,陆续报销了一部分医药费,要不然我的病恐怕都没钱再治下去了。”陈群说,“第一次在县医院住院,医疗费用2300多元,新农合报销了一千多一点;后来转到同济医院,花费差不多8万元,报了2万元;回到县医院后又用了13000元,报了6200多元。” 更让他们一家没有想到的是,5月份的一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将3万元现金送到家中。原来,2009年年初,在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同时,这个县开始了农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他们一家投保了太平洋寿险在黄梅县试点开展的小额人身和大病医疗保险。 “新农合+大病医疗”是黄梅县探索破解农民大病看病难的一项创举。在参加新农合之后,每人再缴18元的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最高可以报销到7万元。 2009年,黄梅县接近99%的农民都参加了新农合,还有34万农民参加了市场化的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在50%以上。目前,已经有125名农民像陈群一样获得了重大疾病医疗赔付,赔付金额达180万元。 五祖镇是黄梅县的贫困乡镇,刘岳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3000元。“现在农民最怕就是遇上个大病大灾,得个大病就会倾家荡产,很多农民得了大病还是不敢看。”村支书刘高级说,“18元钱对农民来说虽也不是个小事,挤一挤还是可以拿出来,若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可以解决大病的后顾之忧。” 得了大病是不幸的,赶上了好的政策又是幸运的。村里看到陈群家“因病致贫”,还向民政部门为他们家申请了救助。县民政局按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救助了2500元,后来又将他们家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两人,每月低保金有70元。 民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民政部门还将按低保人员对陈群家实行大病救助,救助金额可以达到9000元,加上2009年上半年的救助,一共将达到11500元。“农民的大病医疗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了。” 黄梅县委书记吴海涛告诉记者,如今这个县农民医疗除了新农合外,又加上了新试点的大病医疗保险和民政部门资助,形成了三道保障,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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