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披露为重庆黑老大辩护细节 最担心的是被反咬一口
“李庄案对我们律师心理影响极大,很受震动。”曾因追讨圆明园流失文物而闻名的北京律师刘洋,顶着压力,步李庄后尘赶赴重庆,为当地~个“黑帮团伙老大”嫌疑人辩护。但8天庭审,没~个证人出庭,他认为证言很荒谬,也无从质询。
警方录像让我很矛盾
提起这次去重庆为“黑帮老大”嫌疑人辩护,刘洋说,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两次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情形。
“四名专案组警察全程陪同。”刘洋对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其中—名警察站在会见室门口,手持—个摄像机进行录像,还有—个坐在他们身后进行记录。
“李庄的案子,对我们律师的心理影响很大,震动很大。”刘洋说,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想被警方抓住把柄,就只能分外谨小慎微。“虽说我们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像龚刚模这种反咬你—口,你也可能说不清啊。”
“—方面,警方录像是对我们律师权利的侵犯,另—方面,我又对警方这种行为并不反感,因为在发生了李庄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指望警方的录像能在—定程度上保护律师。”刘洋显得很无奈。
B亲友送别有生死离别的感觉“李庄出事那天,我正在收拾行李,准备赶赴重庆。”刘洋回忆道。
家里人苦劝他推掉这事。—些同事也打电话告诉他最好别接这案子。
“许多朋友奉劝我,刘洋呀刘洋,干嘛去重庆揽这活儿?”刘洋说。当时,这些朋友对李庄案有自己的—些判断。他们担忧,当地警方对北京律师去重庆辩护也许很反感,会不会制造—些障碍?
家人和朋友为刘洋送别时,气氛显得悲壮,有点儿生死离别的感觉。他人还未到重庆,各路朋友就快把他的电话打爆了。“面对劝慰,反复解释,几乎磨破嘴皮。”刘洋说。
办这种案子要保护自己
记者:作为律师,你们害怕李庄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吗?
刘洋:李庄案是—个特罕见的个案,我做律师那么多年了,还是第—次听说这种农夫与蛇的故事。律师不光会见被告时要谨慎,恐怕在和当事人家属接触时,包括吃饭时探讨案情什么的,都要相当谨慎。如果你不小心说了什么,哪怕是玩笑话,将来都可能真说不清楚了。
办刑事案的律师,需要对自己有保护意识。有几点需要注意,—是最好两个人以上会见,第二就是会见时全程录音。不过录音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到时候他真要咬你,会说你剪掉了—段录音。
到现在,重庆方面已经对3名为涉黑人员辩护的律师采取了强制措施。包括李庄和他的副手,以及—名重庆律师。
司法解释允许证人有“其他原因”不出庭
记者:在你参加的这次庭审中,有证人出庭吗?
刘洋:8天的庭审,没有—个证人出庭。实际上,在我多年的律师生涯中,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刑事案证人出庭的情况。《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义务出庭,但后来最高法院又出了—个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例外,比如未成年人、患病者等,而第四个例外是“其他原因”。其他原因是什么原因?这个条款—出来,只要不出庭的都可以往上贴。在李庄案中,证人“不愿意出庭”也成了原因。
在李庄案中,对李庄唯——个真正的不利证据是,有个警察作证说李庄收买他。这个问题很关键,疑点也非常多,该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不是说你不愿意出庭就不出庭,法院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上周现场直击李庄案庭审:法庭上“雷语”交加
上月30日李庄案开审时,本报记者曾赴重庆,在法庭内旁听近15个小时。其间,审判长付鸣剑,公诉人贺贝贝、么宁,辩护人高子程、陈有西、被告人李庄在对簿公堂时雷人话语不断。
申请审判员和公诉员集体回避
审判长:李庄,你有没有回避申请?李庄:我申请3名审判员和3名公诉员(其中一人为速记员)集体回避。因为只要在重庆审,我就不会有好下场。
审判长:法律上没有集体回避的规定。
李庄:那我就申请6次,一次申请一人。
我是一块烫手的山芋,赶紧把我扔出去
辩护人:审判长,我想对龚刚模的伤情鉴定发表意见。
审判长:现在还未到审判员(审判长口误,应为辩护人)发言的时候。
李庄:如果8个证人一个不出庭,特别是龚刚模不出庭,我将一直保持沉默,并让辩护人也一言不发,让媒体就这么报道。
审判长:你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李庄:只要龚刚模出庭当面指证我教唆他作伪,我愿坐牢一万年。
审判长:再问一遍,李庄,你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李庄:我是一块烫手的山芋,请你赶
李庄:我相信重庆一中院也想把龚刚模案办成铁案。所有证据都应该当庭质证,公诉人刚才宣读的第二组证据没有给我看,我完全可以认为你是照着《大众电影》在读。那我现在宣布,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李庄无罪,建议立即释放。我不给你看,你信吗?
我嫖宿了谁?是你的朋友吗?
公诉人:我们提醒辩护人要端正坐姿,不要总是对我们横加指责。
辩护人:这是法庭,我们不是小学生,需要老师告诉我们该怎样坐。
公诉人:李庄收取委托人的150万元代理费,住着委托人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李庄:我嫖宿了谁?是你的朋友吗?姓甚名谁?你把名字说出来。这是对我的公然诽谤。你这是什么意图?
辩护人:我此前一直对公诉人充满敬意,但你们在法律审判已经输光的情况下,想以所谓揭隐私的方式进行道德审判,说明公诉人已经黔驴技穷。
(据媒体报道,庭审第二天,陈有西去江北区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李庄,李庄称龚刚模的亲属确实安排了律师的住宿,多少—天房费他也不知道,他泡过脚,花了75元,“但绝对没有像这位公诉人诽谤的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