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7日,发改委网站再次发布文章,为听证会制度正名,称听证会并非“逢听必涨”,背后的实质是“逢涨必听”。举例称200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说明听证会也有听“降”的。
广州日报1月8日报道 发改委网站昨日发布文章称,听证会并非“逢听必涨”,背后的实质是“逢涨必听”。
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带有低价格政策。随着经济逐步全球化,资源性产品价格由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第二个原因是利益诉求多元化。具体到每个品种的价格为什么上涨?上涨多少?涨价对群众生活有何影响?这些问题都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逢涨必听”是保障政府在调整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时,确保定价方案更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
另据第一财经日报1月8日报道 在哈尔滨、济南、福州水价听证会所暴露出的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后,对于这些问题的广泛争论也从对个体事件的探讨,转移到听证会制度本身的质疑。对此,国家发改委连续两天在其网站上发文,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7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题为《“逢听必涨”还是“逢涨必听”?——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之二》的文章,而此前一天,该网站发布了《听证会是真听还是“作秀”?——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之一》。
这是国家发改委自公布哈尔滨水价听证会调查结果后,连续两天,以专家访谈形式为“听证会制度”的存在和取得的效果正名。
昨日的“系列谈之二”文章称,听证会这一行政程序公开、透明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不能一棍子打死。
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从听证的结果来看,并非全部涨价。200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这说明听证会也有听“降”的。
不过从整体来看,自听证会制度实施以来,涨价仍然占到绝大多数。
对此,文章称,价格听证会大多是“涨价会”的原因,除了历史上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带有“福利性”的低价格政策以外,还包括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问题。
文章中称,尽管客观上一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上涨,但具体到每个品种的价格为什么上涨?上涨多少?涨价对群众生活有何影响?政府会不会“甩包袱”,把本该由财政投入解决的让消费者通过价格负担,等等,这些很现实的问题,都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不能通过内部程序进行调节,而应该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允许旁听和公开报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益多元化要求政府在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和平衡多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听证会的形式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事实上,价格听证会制度是老百姓参与到关系自身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公开反映自身诉求的有效途径之一。不过,近年来各地举办价格听证会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造成了老百姓对于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怀疑和不理解。
要打消老百姓对于价格听证制度的怀疑,最终对这一制度加以认可,首先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的制度建设,将相关的部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落实到价格听证的全过程当中,保证听证程序的全公开和阳光化,同时,必须切实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只有这样,“价格听证制度”才能获得老百姓的最终认可,听证制度的本来意义才不会被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