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00天沉寂后,力拓案进入关键期。按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无特殊原因,公安部门对力拓集团胡士泰等四名涉案人员的侦查将于本月11日结束,转而进入起诉和判决阶段。随之,中国司法机关对胡士泰等人将以何罪论处,也将浮出水面。
力拓4员工去年遭刑拘
去年7月5日,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集团驻华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四天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8月11日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中国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后两个月,侦查将宣告终结。不过,如果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期至五个月。这意味着,到本月11日前,无论是宣布再次延期还是宣布侦查结束,相关部门都需要给出一个说法。
警方侦查程序仍未结束
截至8日,上海市中级法院依然无法查到立案记录。记者从多渠道获悉,目前公安部门对胡士泰等四人的侦查程序仍未结束。
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侦查5个月后,部分可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案件,“还可在此基础上再延长2个月。”这使得1月11日这个时间节点相当关键,如果检察机关申请再次延期,则表明胡士泰等人中有人可能面临10年以上刑期。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
一位法院人士解释说,这是检察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作出的可能性推测,最终定罪仍然是在法院。接近上海市检察院的人士对本报透露,胡士泰等四人批捕机关是上海市一分检,由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处负责侦查。
开庭时间尚难预计
1月6日,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发表声明说,上海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应于今年1月11日结束。外方有关“1月11日结束侦查”的消息并非没有根据。根据我国法律,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不过无论如何,在截止日之前,无论是宣布延期还是宣布侦查结束,中国相关部门都需给出答案。
葛民强的律师翟建表示,按流程来说要下周一侦查结束,但具体还要看侦查机关的调查情况。而王勇的代理律师张培鸿则说:“现在侦查阶段还没有结束,至于何时开庭就更难讲了。”
力拓涉案人罪名之变
从2009年7月5日力拓四名当事人被拘留至今,相关方面给出的罪名发生了两次变化。
四名当事人被拘后第四天,上海国安局和中国外交部先后表态称,胡士泰等人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37天后,上海市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罪名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上海一律师分析:“前一种罪与后一种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对‘国家机密、情报’和‘商业机密’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中就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力拓案就是涉及这一条款。该项罪名较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死刑。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仅是一般性质经济犯罪,犯罪行为人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